墨染民国 第250节
那管事回去了一趟,不多时,就拿了一套他翻看过很多次的《真假千金》下来,递给这几人,换了英镑。
这几个留学生接过书,下意识翻开,然后就被惊住了!
这书里,竟然有标点!
那些字被标点隔开,读起来特别顺畅!
等等,读起来顺畅,并非只因为标点,也是因为写这书的人,用的是白话。
国内的白话文已经推广开,标点也已经推广?
他们离开数年,国内似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想也是,这几年真的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
这几个留学生跟管事道谢,拿着书一边看,一边等他们的船。
书只有一套,他们中的三个人凑一起开始看第一本,剩下的两人,则拿着第二册和第三册,随手翻看。
那个管事看了他们一眼,兴冲冲离开。
这书他卖了高价,这会儿,他可以拿着卖书得来的钱,去买些好吃的犒劳自己。
第162章 炸鸡和送报纸
桑景云请费中绪和南城书局的总编吃的是午饭, 吃完,她就和谭峥泓、桑景雄一起回家。
路上,桑景雄一直很兴奋, 说着之前吃饭的酒楼:“姐,我以前只在县城的酒楼吃过饭, 这还是第一次在租界的酒楼吃饭,这租界的酒楼真不一样, 东西真好吃!”
桑景云道:“你好好学习,若是能学有所成, 将来就不缺钱了, 可以时不时去大酒楼吃饭。”
这年头, 全国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机会接受教育, 所以受过教育的人, 可以得到很多机会,赚到很多钱。
不过将来局势会乱起来, 也不知道到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
桑景云记得,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 日本侵略的,不止中国。
谭家的大本营,现在的英属马来亚,就曾经被日本人占领。
那会儿, 日本人是想要占领整个东南亚的。
不过现在她只是想要鼓励桑景雄, 倒也不用说那么多。
桑景雄道:“我一定好好读书!”
桑景云注意到, 桑景雄的神情非常坚定。
她并不意外,桑景雄绝对是他们家最想过好日子的那个人。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谁不想过好日子?
桑景云到家时, 闻到了从家里传出的,霸道的香味。
这味道,有点像炸鸡。
桑景云有些惊讶:“爹,你怎么想起来要做炸鸡了?”
桑学文道:“我之前看了你写的《穿成包身工》,就一直想试着做炸鸡,今日报纸上正好刊登了配方,我就做了。”
他在帮女儿誊抄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就想试着做炸鸡。
但看小说里的描述,炸鸡很香,味道能传出老远。
想也是,炸东西多香!
怕左邻右舍发现他们做炸鸡,猜到桑景云是云景,桑学文就没急着动手,一直到今天报纸上刊登出这部分内容,才尝试着做。
在上海县城,左邻右舍之间,来往是很多的,但租界这边的人,略有不同。
这里的人都是从各地搬来的,也就不那么喜欢跟邻居往来。
桑家左右的邻居都是年轻人,他们没怎么跟桑家人说过话,不过这两家雇的女佣,每天都会跟桑钱氏和阿兰聊天。
“桑叔,这炸鸡竟然真的能做出来?”谭峥泓有些惊喜。
他对书里描述的炸鸡很好奇,但以为那菜谱是桑景云编的。
毕竟桑景云从不下厨,桑家也从未做过炸鸡。
“自然可以,”桑学文道,“我们这边每到快过年时,都会炸‘鸡黄肉’,景云应该是从这里得到的灵感,写了炸鸡。我头一次看到,就知道这是真的能做出来的,不过好不好吃并不确定,刚才试了试,还挺好吃。”
桑学文对桑景云写出“炸鸡”这么个东西来,并不感到奇怪。
以前每次过年,家里就会炸一些东西吃,鸡腿也曾炸过。
至于裹了面粉炸……他们这里的人会将肉切小,裹上用面粉和鸡蛋调成的糊糊,炸“鸡黄肉”。
这炸鸡看着也差不多。
“爹,给我尝尝!”桑景雄立刻道。
他中午吃了很多,但这会儿,他觉得自己又饿了。
谭峥泓也看着油锅流口水。
这是桑景云写在小说里的食物,他想吃!
这年头没有分割好的鸡卖,卖的都是整只的鸡,个头还比较小。
而今天,桑学文买了三只鸡做炸鸡。
他们家人多,三只也是能吃完的,更何况在正式炸之前,肯定要先少做一些试验一下。
中午时,桑学文已经用半只鸡做过试验,炸出来的鸡肉跟桑钱氏和阿兰分着吃了。
现在见桑景云回来,他立刻去烧油,打算再炸半只鸡,给女儿儿子尝尝。
至于剩下的两只鸡,则等晚上再吃。
桑学文刚去厨房,桑景云就听到外面有人喊自己的奶奶:“老钱,老钱!”
桑钱氏立刻就出去了。
桑钱氏农村出生,这会儿的农村人,给孩子起名都很随意,很多人一辈子都是大丫、二毛、狗子、铁蛋这样叫着的。
桑钱氏的名字就叫钱阿大,不过她一般不这么介绍自己,所以周围人都叫她“桑家的”,现在则变成了“老钱”。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看,发现是隔壁的女佣在跟桑钱氏打听他们做了什么吃的。
怪不得人家要打听,他们做的炸鸡,真的很香!
桑景云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肚子里缺油水,但后来就不缺了,所以即便她写了炸鸡,也并不馋。
她觉得自己父亲做的饭菜,比她记忆里的炸鸡好吃。
但现在自家做了炸鸡,似乎不是那千篇一律的味道,桑景云也有些馋了。
桑学文把炸鸡的鸡翅膀连着鸡翅根给了桑景云,把鸡腿给了谭峥泓,剩下的鸡胸给了桑景雄。
桑景雄没觉得亏了,他分到的肉多,而且切开后,有好几块!
桑景云咬了一口炸鸡,发现这跟记忆里的味道确实不一样。
大概是没放味精的缘故,没有记忆里那么鲜,但不知道是不是鸡肉更加新鲜的缘故,她觉得更好吃。
桑景云吃炸鸡的时候,在上海,有很多人跟她一样,吃上了炸鸡。
租界那个喜欢听云景的小说的老太太,就在自己儿子的姨太太给她读完今日份的《穿成包身工》以后,馋了起来:“这里头写的炸鸡,听着就好吃,我今儿个中午想吃,你们把报纸拿去厨房,给厨子读一读,让他试着做一做。”
那些个姨太太立刻应下,拿着报纸就去厨房找人去了。
老太太想吃,厨子自然要试着做。
他让人杀了鸡,先将鸡胸切开,试着炸了炸,确定好吃之后,就在中午给老太太送去了炸鸡翅和炸鸡腿。
老太太吃着特别满意,还问身边人:“这炸鸡店租界可有?馥郁堂的胭脂水粉很好用,若租界真的有炸鸡店,他们的炸鸡肯定好吃。”
可惜,没人听说租界有卖炸鸡的,倒是有炸猪排。
老太太叹了口气:“外面没有,那只能让厨子做了,晚上让他多炸一点,大家都尝尝。”
说完,她又想到了什么:“云景这小姑娘,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所以才能想出这么个方子。”
她觉得这炸鸡,应该是云景想出来的。
反正她之前,从未吃过,也不曾听说过有炸鸡这么个东西。
老太太在吃炸鸡,洪家也在吃炸鸡。
虽然洪母不想让自己的儿女看桑景云的小说,但洪掌柜买了《新小说报》看完后,会给孙子孙女看,当然他也会说几句自己的想法,比如看《真假千金》的时候,他会说他们跟金家不一样,他们疼孩子。
总之,今儿个上午,洪旭和洪玥就都看了《新小说报》。
看完,两人忍不住流口水。
他们都胖乎乎的,而他们会这样,就是因为爱吃。
现在桑景云在书里写炸鸡多么多么好吃,他们哪里忍得住!
两人立刻就去找洪掌柜,想吃炸鸡。
洪掌柜想了想答应下来,然后让厨娘去后院抓了一只小公鸡杀了,让洪玥试着做。
洪玥是会做饭的,就是不熟练,在厨娘的指导下,她做出一大盘炸鸡。
洪母觉得太费油,一直念叨个不停,但等她真的开始吃,却喜欢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说炸鸡好吃,连鸡胸下面因为比较细,所以炸得酥脆的骨头都吃掉了。
看了云景的小说之后试着做炸鸡的,自然不止他们。
顾教授、费中绪、黄培成、高汉林……很多人都在家试着做了炸鸡。
每家做出来的炸鸡,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但新鲜的鸡肉裹了面粉炸,怎么都不会难吃。
炸鸡这样食物,突然就风靡了上海,还有一些聪明人,趁着这股风在租界开了炸鸡店,并在店外挂个招牌,上书“曹可欣炸鸡”。
这样的炸鸡店不止一家,以至于一个刚来上海,没看过云景的小说的年轻人,瞧见之后觉得莫名其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所以叫曹可欣炸鸡?”
然后就有看过《穿成包身工》的人告诉他:“没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
这人又道:“能否给我讲一讲这典故?我觉得这曹可欣炸鸡,味道不输东坡肉。”
这几个留学生接过书,下意识翻开,然后就被惊住了!
这书里,竟然有标点!
那些字被标点隔开,读起来特别顺畅!
等等,读起来顺畅,并非只因为标点,也是因为写这书的人,用的是白话。
国内的白话文已经推广开,标点也已经推广?
他们离开数年,国内似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想也是,这几年真的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情。
这几个留学生跟管事道谢,拿着书一边看,一边等他们的船。
书只有一套,他们中的三个人凑一起开始看第一本,剩下的两人,则拿着第二册和第三册,随手翻看。
那个管事看了他们一眼,兴冲冲离开。
这书他卖了高价,这会儿,他可以拿着卖书得来的钱,去买些好吃的犒劳自己。
第162章 炸鸡和送报纸
桑景云请费中绪和南城书局的总编吃的是午饭, 吃完,她就和谭峥泓、桑景雄一起回家。
路上,桑景雄一直很兴奋, 说着之前吃饭的酒楼:“姐,我以前只在县城的酒楼吃过饭, 这还是第一次在租界的酒楼吃饭,这租界的酒楼真不一样, 东西真好吃!”
桑景云道:“你好好学习,若是能学有所成, 将来就不缺钱了, 可以时不时去大酒楼吃饭。”
这年头, 全国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机会接受教育, 所以受过教育的人, 可以得到很多机会,赚到很多钱。
不过将来局势会乱起来, 也不知道到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
桑景云记得,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 日本侵略的,不止中国。
谭家的大本营,现在的英属马来亚,就曾经被日本人占领。
那会儿, 日本人是想要占领整个东南亚的。
不过现在她只是想要鼓励桑景雄, 倒也不用说那么多。
桑景雄道:“我一定好好读书!”
桑景云注意到, 桑景雄的神情非常坚定。
她并不意外,桑景雄绝对是他们家最想过好日子的那个人。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谁不想过好日子?
桑景云到家时, 闻到了从家里传出的,霸道的香味。
这味道,有点像炸鸡。
桑景云有些惊讶:“爹,你怎么想起来要做炸鸡了?”
桑学文道:“我之前看了你写的《穿成包身工》,就一直想试着做炸鸡,今日报纸上正好刊登了配方,我就做了。”
他在帮女儿誊抄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就想试着做炸鸡。
但看小说里的描述,炸鸡很香,味道能传出老远。
想也是,炸东西多香!
怕左邻右舍发现他们做炸鸡,猜到桑景云是云景,桑学文就没急着动手,一直到今天报纸上刊登出这部分内容,才尝试着做。
在上海县城,左邻右舍之间,来往是很多的,但租界这边的人,略有不同。
这里的人都是从各地搬来的,也就不那么喜欢跟邻居往来。
桑家左右的邻居都是年轻人,他们没怎么跟桑家人说过话,不过这两家雇的女佣,每天都会跟桑钱氏和阿兰聊天。
“桑叔,这炸鸡竟然真的能做出来?”谭峥泓有些惊喜。
他对书里描述的炸鸡很好奇,但以为那菜谱是桑景云编的。
毕竟桑景云从不下厨,桑家也从未做过炸鸡。
“自然可以,”桑学文道,“我们这边每到快过年时,都会炸‘鸡黄肉’,景云应该是从这里得到的灵感,写了炸鸡。我头一次看到,就知道这是真的能做出来的,不过好不好吃并不确定,刚才试了试,还挺好吃。”
桑学文对桑景云写出“炸鸡”这么个东西来,并不感到奇怪。
以前每次过年,家里就会炸一些东西吃,鸡腿也曾炸过。
至于裹了面粉炸……他们这里的人会将肉切小,裹上用面粉和鸡蛋调成的糊糊,炸“鸡黄肉”。
这炸鸡看着也差不多。
“爹,给我尝尝!”桑景雄立刻道。
他中午吃了很多,但这会儿,他觉得自己又饿了。
谭峥泓也看着油锅流口水。
这是桑景云写在小说里的食物,他想吃!
这年头没有分割好的鸡卖,卖的都是整只的鸡,个头还比较小。
而今天,桑学文买了三只鸡做炸鸡。
他们家人多,三只也是能吃完的,更何况在正式炸之前,肯定要先少做一些试验一下。
中午时,桑学文已经用半只鸡做过试验,炸出来的鸡肉跟桑钱氏和阿兰分着吃了。
现在见桑景云回来,他立刻去烧油,打算再炸半只鸡,给女儿儿子尝尝。
至于剩下的两只鸡,则等晚上再吃。
桑学文刚去厨房,桑景云就听到外面有人喊自己的奶奶:“老钱,老钱!”
桑钱氏立刻就出去了。
桑钱氏农村出生,这会儿的农村人,给孩子起名都很随意,很多人一辈子都是大丫、二毛、狗子、铁蛋这样叫着的。
桑钱氏的名字就叫钱阿大,不过她一般不这么介绍自己,所以周围人都叫她“桑家的”,现在则变成了“老钱”。
桑景云凑过去看了看,发现是隔壁的女佣在跟桑钱氏打听他们做了什么吃的。
怪不得人家要打听,他们做的炸鸡,真的很香!
桑景云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肚子里缺油水,但后来就不缺了,所以即便她写了炸鸡,也并不馋。
她觉得自己父亲做的饭菜,比她记忆里的炸鸡好吃。
但现在自家做了炸鸡,似乎不是那千篇一律的味道,桑景云也有些馋了。
桑学文把炸鸡的鸡翅膀连着鸡翅根给了桑景云,把鸡腿给了谭峥泓,剩下的鸡胸给了桑景雄。
桑景雄没觉得亏了,他分到的肉多,而且切开后,有好几块!
桑景云咬了一口炸鸡,发现这跟记忆里的味道确实不一样。
大概是没放味精的缘故,没有记忆里那么鲜,但不知道是不是鸡肉更加新鲜的缘故,她觉得更好吃。
桑景云吃炸鸡的时候,在上海,有很多人跟她一样,吃上了炸鸡。
租界那个喜欢听云景的小说的老太太,就在自己儿子的姨太太给她读完今日份的《穿成包身工》以后,馋了起来:“这里头写的炸鸡,听着就好吃,我今儿个中午想吃,你们把报纸拿去厨房,给厨子读一读,让他试着做一做。”
那些个姨太太立刻应下,拿着报纸就去厨房找人去了。
老太太想吃,厨子自然要试着做。
他让人杀了鸡,先将鸡胸切开,试着炸了炸,确定好吃之后,就在中午给老太太送去了炸鸡翅和炸鸡腿。
老太太吃着特别满意,还问身边人:“这炸鸡店租界可有?馥郁堂的胭脂水粉很好用,若租界真的有炸鸡店,他们的炸鸡肯定好吃。”
可惜,没人听说租界有卖炸鸡的,倒是有炸猪排。
老太太叹了口气:“外面没有,那只能让厨子做了,晚上让他多炸一点,大家都尝尝。”
说完,她又想到了什么:“云景这小姑娘,肯定是个心灵手巧的,所以才能想出这么个方子。”
她觉得这炸鸡,应该是云景想出来的。
反正她之前,从未吃过,也不曾听说过有炸鸡这么个东西。
老太太在吃炸鸡,洪家也在吃炸鸡。
虽然洪母不想让自己的儿女看桑景云的小说,但洪掌柜买了《新小说报》看完后,会给孙子孙女看,当然他也会说几句自己的想法,比如看《真假千金》的时候,他会说他们跟金家不一样,他们疼孩子。
总之,今儿个上午,洪旭和洪玥就都看了《新小说报》。
看完,两人忍不住流口水。
他们都胖乎乎的,而他们会这样,就是因为爱吃。
现在桑景云在书里写炸鸡多么多么好吃,他们哪里忍得住!
两人立刻就去找洪掌柜,想吃炸鸡。
洪掌柜想了想答应下来,然后让厨娘去后院抓了一只小公鸡杀了,让洪玥试着做。
洪玥是会做饭的,就是不熟练,在厨娘的指导下,她做出一大盘炸鸡。
洪母觉得太费油,一直念叨个不停,但等她真的开始吃,却喜欢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说炸鸡好吃,连鸡胸下面因为比较细,所以炸得酥脆的骨头都吃掉了。
看了云景的小说之后试着做炸鸡的,自然不止他们。
顾教授、费中绪、黄培成、高汉林……很多人都在家试着做了炸鸡。
每家做出来的炸鸡,味道都是不一样的。
但新鲜的鸡肉裹了面粉炸,怎么都不会难吃。
炸鸡这样食物,突然就风靡了上海,还有一些聪明人,趁着这股风在租界开了炸鸡店,并在店外挂个招牌,上书“曹可欣炸鸡”。
这样的炸鸡店不止一家,以至于一个刚来上海,没看过云景的小说的年轻人,瞧见之后觉得莫名其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所以叫曹可欣炸鸡?”
然后就有看过《穿成包身工》的人告诉他:“没错,这炸鸡是曹可欣想出来的。”
这人又道:“能否给我讲一讲这典故?我觉得这曹可欣炸鸡,味道不输东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