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我想回老家啊!
第四十七章:我想回老家啊!
张籤走后,我洗了个热水澡,整个人陷进舒适的高级床垫里。
我试图强迫自己冷静盘算之后的去路,可脑海中与燕丝梅这个「舅舅」相处的点点滴滴,却像老旧电影般一幕幕浮现。
若非发生今天这些事,只怕我死也不会去想,舅舅对我的保护背后,究竟藏着怎样残酷的算计。
她是真的疼我,但她难道就不知道舅舅的意图吗?
转念一想,她老人家就算知道,恐怕也未必觉得有什么不妥。
我舅舅说穿了,不过是想要我生个男丁。
站在老一辈的观念里,这简直是再正当不过的「人生目标」了。
严格来说,若舅舅只是想要我替燕家传承血脉,这其实也说不上什么震碎三观。
试问哪家长辈不期盼儿孙满堂、香火延续?
真正让我感到通体发寒的,是舅舅为了这个目的,曾在我妈身上做过的事。
他知不知道我妈爱的不是我爸?
他知不知道,我妈真正爱的人……其实是他?
不,最让我困扰的问题是,我舅舅是否在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了我妈对他的那份感情,向她提出了一个会至她于死地的请求?
如果当初是他亲手牵着我妈走上红毯、送她入火坑的话,那这个人简直残忍到令人恐惧。
我真的想成为站在这种人身边的「最强收妖师」吗?
心中的纠结让我烦躁地翻了个身,顺手扯过棉被盖在身上。
感受到身上那松软高级的触感,我忽然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正做着和舅舅一样「没良心」的事?
虽然我没让张籤去死,但我之所以不用露宿街头或破财住旅馆,不也是因为我利用了他对我的「好意」吗?
他或许不一定是「喜欢」我,但本质上是一样的。
想到这里,我反而豁然开朗了。
如果没有张籤的救助,离开燕门庙的我根本无法在城里立足。
既然如此,那就回老家吧!
反正我在燕门事务所混了这么久,简歷上随便掰个前台工作经验,找起工作来也比刚毕业时有优势多了。
有了目标,我开心地爬起来想找点零食犒赏自己。
但张籤这屋子平时真没人住,冰箱里除了矿泉水啥都没有。
不过这点挫折可打不倒我。
趁着有门锁密码,我俐落下楼去了便利商店,买了一堆零食,还顺便带了一瓶3%的苹果啤酒。
我想有些仪式感地与这个城市、与燕门庙、与那些妖魔法术彻底告别。
我装模作样地在手机上放着自以为高级的爵士乐,一边啃着零食,一边隔着落地窗欣赏那我不该负担得起的璀璨城市夜景。
虽说我喝了酒会打开阴阳眼,但这里是哪里?
这可是玄学名家张籤买的公寓啊!
就算不是龙穴也一定是块宝地,我自信就算开了眼,也绝对看不见什么脏东西。
果不其然,微醺之后,我眼前浮现出一片神圣的金光,连个鬼影都没有。
我用力眨了眨眼,定睛一看,只见一隻发着金光的手,就这么凭空悬浮在公寓门口。
那隻金手像是指路一般,伸出一根食指,笔直地指向门外。
鬼我见过很多次了,但我能感觉出这隻手与怨灵完全不同,它反而更像是……黏着张籤的那颗天谴眼珠。
为了试探这东西是衝着我还是张籤来的,我缓缓走进卧房。
见那隻手没反应,我轻轻关上房门,想说如果它只会在大门口,那我就把东西拿进来吃喝,眼不见为净!
殊不知就在我关门的那一刻,那隻手竟闪现在卧房门口!
我吓得一个大退步,差点跌坐在地。
金色的指尖,依旧坚定地指着门外。
我试着与它保持距离,重新打开房门。
那隻手又瞬间移到了大门口,食指对准玄关。
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它要我走出去,去某个地方。
一隻手带来的压迫感,虽然不像那颗死盯着人的眼珠那么让人毛骨悚然,但那金光确实如出一辙。
我怀疑这两者或许出自同一个「体系」。
然后我赫然想起,我今天发了名片。
看来,是有某种力量正在告诫我不能不去处理这件事啊!
张籤走后,我洗了个热水澡,整个人陷进舒适的高级床垫里。
我试图强迫自己冷静盘算之后的去路,可脑海中与燕丝梅这个「舅舅」相处的点点滴滴,却像老旧电影般一幕幕浮现。
若非发生今天这些事,只怕我死也不会去想,舅舅对我的保护背后,究竟藏着怎样残酷的算计。
她是真的疼我,但她难道就不知道舅舅的意图吗?
转念一想,她老人家就算知道,恐怕也未必觉得有什么不妥。
我舅舅说穿了,不过是想要我生个男丁。
站在老一辈的观念里,这简直是再正当不过的「人生目标」了。
严格来说,若舅舅只是想要我替燕家传承血脉,这其实也说不上什么震碎三观。
试问哪家长辈不期盼儿孙满堂、香火延续?
真正让我感到通体发寒的,是舅舅为了这个目的,曾在我妈身上做过的事。
他知不知道我妈爱的不是我爸?
他知不知道,我妈真正爱的人……其实是他?
不,最让我困扰的问题是,我舅舅是否在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了我妈对他的那份感情,向她提出了一个会至她于死地的请求?
如果当初是他亲手牵着我妈走上红毯、送她入火坑的话,那这个人简直残忍到令人恐惧。
我真的想成为站在这种人身边的「最强收妖师」吗?
心中的纠结让我烦躁地翻了个身,顺手扯过棉被盖在身上。
感受到身上那松软高级的触感,我忽然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正做着和舅舅一样「没良心」的事?
虽然我没让张籤去死,但我之所以不用露宿街头或破财住旅馆,不也是因为我利用了他对我的「好意」吗?
他或许不一定是「喜欢」我,但本质上是一样的。
想到这里,我反而豁然开朗了。
如果没有张籤的救助,离开燕门庙的我根本无法在城里立足。
既然如此,那就回老家吧!
反正我在燕门事务所混了这么久,简歷上随便掰个前台工作经验,找起工作来也比刚毕业时有优势多了。
有了目标,我开心地爬起来想找点零食犒赏自己。
但张籤这屋子平时真没人住,冰箱里除了矿泉水啥都没有。
不过这点挫折可打不倒我。
趁着有门锁密码,我俐落下楼去了便利商店,买了一堆零食,还顺便带了一瓶3%的苹果啤酒。
我想有些仪式感地与这个城市、与燕门庙、与那些妖魔法术彻底告别。
我装模作样地在手机上放着自以为高级的爵士乐,一边啃着零食,一边隔着落地窗欣赏那我不该负担得起的璀璨城市夜景。
虽说我喝了酒会打开阴阳眼,但这里是哪里?
这可是玄学名家张籤买的公寓啊!
就算不是龙穴也一定是块宝地,我自信就算开了眼,也绝对看不见什么脏东西。
果不其然,微醺之后,我眼前浮现出一片神圣的金光,连个鬼影都没有。
我用力眨了眨眼,定睛一看,只见一隻发着金光的手,就这么凭空悬浮在公寓门口。
那隻金手像是指路一般,伸出一根食指,笔直地指向门外。
鬼我见过很多次了,但我能感觉出这隻手与怨灵完全不同,它反而更像是……黏着张籤的那颗天谴眼珠。
为了试探这东西是衝着我还是张籤来的,我缓缓走进卧房。
见那隻手没反应,我轻轻关上房门,想说如果它只会在大门口,那我就把东西拿进来吃喝,眼不见为净!
殊不知就在我关门的那一刻,那隻手竟闪现在卧房门口!
我吓得一个大退步,差点跌坐在地。
金色的指尖,依旧坚定地指着门外。
我试着与它保持距离,重新打开房门。
那隻手又瞬间移到了大门口,食指对准玄关。
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它要我走出去,去某个地方。
一隻手带来的压迫感,虽然不像那颗死盯着人的眼珠那么让人毛骨悚然,但那金光确实如出一辙。
我怀疑这两者或许出自同一个「体系」。
然后我赫然想起,我今天发了名片。
看来,是有某种力量正在告诫我不能不去处理这件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