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兹曼格党是疯了吗?他们不怕招来军方的报复!还有明明是黑帮抢占地盘,为什么会牵扯到游行上。”
罗尔斯走进书房,坐在椅子上,跟进来的管家奥格斯特解释道:
“今天一早,老兵街就有人去北区警局报警,警局虽然派了人,但是兹曼格党人全部退回了东区。
而派去各大报社的人全部被敷衍了回来,说是黑帮报复这类的新闻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发表。伤残士兵救助协会的负责人则说这是针对个人的报复,没有办法动员协会的力量。
所以老兵街的那些受伤士兵的家属认为,这是针对高德先生筹划的游行来的,他们想到了我们,于是就派人通知我们。”
罗尔斯右手托住下巴,左手食指轻敲着桌面,这件事肯定是有问题的,报社和协会给出的理由和放屁没什么区别。能干涉这么多报纸的,任何一个党派都做不到,两党联手都够呛。
他取出一张信纸,拿起钢笔在上面写下一段话,将信纸塞进信封里:
“摩里斯,你去把这封信交给菲利普勋爵,他做什么你都不用管,哪怕他不回信直接叫你回来,你就直接回来。”
摩里斯接过信点头答应,然后走出书房。
“奥格斯特,你替我去看看高德先生,那里的人你应该还算熟悉,然后打听一下高德先生的游行计划和原因。”
在奥格斯特离开后,罗尔斯靠在椅背上,微闭双目。
游行、兹曼格党、高原人、报复、报社、伤残士兵救助协会、警察局……
菲利普勋爵会怎么做?他表现出来的军人作风会是真实的他吗?
越想越心烦意乱,罗尔斯现在有些后悔在这个时间段晋升“野蛮人”了,要是再早一点,或许自己已经扮演的差不多了,不用在“野蛮人”和“律师”之间跳来跳去!
罗尔斯猛地睁开双眼,一掌拍在书桌上,钢笔被拍断,黑色墨水沾满了手掌。
看着沾上墨水的手掌,罗尔斯握紧拳头,指关节发出“噼啪”的声响,
背后到底有什么,打上门去就知道了!
上架感言
要上架了,预计12:10前,五章全部发完。
作为一个新手,也要来一波例行感谢。
首先作为一本同人小说,最该感谢的是乌贼大大,虽然更愿意叫他乌贼娘。
《诡秘之主》的体系很严谨,而我写的更是建立在秩序上的“律师”途径,所以要查很多资料。
虽然最后大多又舍弃了,但我仍然愿意去查资料写东西。即可以让我描绘的世界真实一些,也可以抄一部分。
我是个工科生,可一直对历史很感兴趣,但仅限中国史,国外的我一看到名字就很头疼,记不住,是乌贼娘唤起了我对这方面的兴趣。
感谢我的签约编辑苏木大大,能让我签约,给了我继续写下去的勇气。
感谢我的责编蓬莱大大,作为一个新人作者,给了我一些建议,还替我捞回了一章被封的。
我是个新人作者,但这不是我的第一本,我的第一本小说是高一还是高二写的,写了七八章就没了。所以实际上这算是我第一本签约小说。
然后就是感谢可爱的书友们,其实我列了一个名单,都是我比较熟悉的书友,但还是让我删了。怕你们因为名单里没有出现自己的名字,而感到委屈。甚至我都想直接删掉感谢书友的话,免得我纠结。
但最终还是选择写下来,毕竟没有你们,就没有我写书的动力。
接下来说一下本书,前面说过了,我查了很多资料,但这是从四五月份开始的,一直没打算写。
然后大四因为疫情闲居在家,又没多少课,所以才开了本书。双十一的时候还在楼下菜鸟驿站打了份临时工,然后那段时间还在推荐上,但每天只有一更。
双十一结束后,才恢复双更,但也只有四千多字,可也很难写啊!
不多说这个了,换一个话题。
要上架了,就意味着要求各位读者老爷出钱了。
本书昨天刚刚突破8000收藏,我的要求也不高,两百首订。
蓬莱大大说应该有三百多,但我不求这么多,200就行,四十比一的收订比,不算过分吧?
每多100首订,加一更。
打赏的我估计不会特别多,但是之前有很多打赏的,这个要算一下的。
大概好像是两万多起点币,加四更吧。
上架以后的24小时的打赏,每3000起点币,加一更。
月票的话现在是月中,估计你们手机没多少,所以就不算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药剂(第一更)
东区,某处逼仄的酒馆内,按照往日里,在下午五点的时候,这家酒馆已经开始陆陆续续进人了,里面的空位最多只剩下三分之一,但现在,里面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醉汉。
酒馆老板约翰在吧台内擦着杯子,不停地叹气,听得坐在吧台前的威廉姆斯直挠头。
“唉~”
又是一声叹气,威廉姆斯一拍吧台柜,他酒杯中酒液顿生波澜:
“你还让不让我喝酒了!”
“不让!”
约翰也硬气得很,把擦杯布往吧台上一扔,指了指那几个已经醉死过去的酒客,又顺着酒馆内指了一圈:
“你看看,今天除了那几个蠢货以外,谁还敢进酒馆喝酒。我就不信,那些家伙都知道的事情,你不知道?”
“不就是兹曼格党昨天晚上出事了吗?怕什么,上面要发作指不定什么时候呢?”威廉姆斯瘦长的马脸上酒晕渐生,又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接了个任务,每天下午五点都要在这儿守着。”
“我看,他未必会来,黑骷髅党都被兹曼格党赶到桥区边缘了,虽然兹曼格党现在是出事了,可罗塞尔大帝还说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呢!”
“嘿嘿,你要当着他面说,我就每三天,不,每天结酒钱。”威廉姆斯说话时嘴里全是酒气,但眼神很清明。
“威廉姆斯,我昨天不是把杰弗里的10镑酬劳给你了吗?”
老板约翰还没有说话,一道充满威严的女声传来,约翰和威廉姆斯都没有顺着声音看过去,他们都听出来是东区的“仲裁人”休·迪尔查。
威廉姆斯刚低下头装醉,就听见约翰惊讶的声音。
“你怎么这么高了?”
威廉姆斯没有忍住好奇心,想转头看一看,可还没转过去,一个巴掌就打在了他后脑上。
“约翰,他又欠你酒钱了”
老板约翰看着面前的休,嗯,除了身高,没什么变化,拿起擦杯布继续擦杯子:
“他现在是一周一结。”
威廉姆斯这才看清楚休,她带着一顶猎鹿帽,将头发全部遮住,穿着一身猎装,外面又不伦不类的穿了件米黄色风衣。
低下头看去,那明显加厚六七厘米的皮靴,威廉姆斯点点头,这才对嘛!
“啪”,又是一记打在了威廉姆斯的头上,“看什么看!”。
威廉姆斯摇了摇头,看向坐在旁边的休问道:
“你来得有点晚,现在已经过五点了,那个杰弗里要是来了,看见你不在,肯定要拿我出气。上次你没来,他差点勒断我的脖子。”
休皱了皱眉毛,这双鞋勉强给她增高了七八厘米的样子,但是同样也很沉。但她坐上这个高脚凳,还是碰不到地面,用皮靴踢了踢吧台柜,发出沉闷的响声。
她身子未转,手指向酒馆外面:
“他今天应该不会来了,要下雨了。”
“或许吧,他那样的人做出什么事情都不奇怪。”杯中的酒已经喝完了,威廉姆斯拍着吧台柜,“约翰,再来一杯。”
约翰没好气地瞪了威廉姆斯一眼,还是给他倒了一杯。
“他在你眼里是什么样的?”
休有些好奇,按理来说她和威廉姆斯跟“杰弗里”相处的时间差不多,可明显从威廉姆斯的话中,“杰弗里”表现和她印象里的不一样。
威廉姆斯拿起酒杯,轻呡一口道:
“冷漠,可怕,性格多变,是那种上一秒和你微笑说话,下一秒就能扭断你脖子的那种。”
前两个形容词和休想得差不多,但后一句是什么意思。
似乎是看出了休的不解,威廉姆斯继续说道:
“他是伪装过的,现在的性格未必是他真实的性格,但能表现出这样的,我毫不怀疑他有这样的性格存在。”
“你什么时候成为心理学家了?”
休是贵族出身,自然是上过有关心理、哲学类的课程的,但威廉姆斯只是一个沉迷在酒精和美色上的家伙而已!
“我也想知道。”
一道男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吧台三人组全部看向门口。
酒馆的门被推开了,一个身材高大,脸上皮肤黝黑粗糙,蓄着络腮胡的男人走了进来,他拄着一只手杖,一只杖首金银两色分明,杖尾有一圈金环的手杖。
罗尔斯走进书房,坐在椅子上,跟进来的管家奥格斯特解释道:
“今天一早,老兵街就有人去北区警局报警,警局虽然派了人,但是兹曼格党人全部退回了东区。
而派去各大报社的人全部被敷衍了回来,说是黑帮报复这类的新闻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发表。伤残士兵救助协会的负责人则说这是针对个人的报复,没有办法动员协会的力量。
所以老兵街的那些受伤士兵的家属认为,这是针对高德先生筹划的游行来的,他们想到了我们,于是就派人通知我们。”
罗尔斯右手托住下巴,左手食指轻敲着桌面,这件事肯定是有问题的,报社和协会给出的理由和放屁没什么区别。能干涉这么多报纸的,任何一个党派都做不到,两党联手都够呛。
他取出一张信纸,拿起钢笔在上面写下一段话,将信纸塞进信封里:
“摩里斯,你去把这封信交给菲利普勋爵,他做什么你都不用管,哪怕他不回信直接叫你回来,你就直接回来。”
摩里斯接过信点头答应,然后走出书房。
“奥格斯特,你替我去看看高德先生,那里的人你应该还算熟悉,然后打听一下高德先生的游行计划和原因。”
在奥格斯特离开后,罗尔斯靠在椅背上,微闭双目。
游行、兹曼格党、高原人、报复、报社、伤残士兵救助协会、警察局……
菲利普勋爵会怎么做?他表现出来的军人作风会是真实的他吗?
越想越心烦意乱,罗尔斯现在有些后悔在这个时间段晋升“野蛮人”了,要是再早一点,或许自己已经扮演的差不多了,不用在“野蛮人”和“律师”之间跳来跳去!
罗尔斯猛地睁开双眼,一掌拍在书桌上,钢笔被拍断,黑色墨水沾满了手掌。
看着沾上墨水的手掌,罗尔斯握紧拳头,指关节发出“噼啪”的声响,
背后到底有什么,打上门去就知道了!
上架感言
要上架了,预计12:10前,五章全部发完。
作为一个新手,也要来一波例行感谢。
首先作为一本同人小说,最该感谢的是乌贼大大,虽然更愿意叫他乌贼娘。
《诡秘之主》的体系很严谨,而我写的更是建立在秩序上的“律师”途径,所以要查很多资料。
虽然最后大多又舍弃了,但我仍然愿意去查资料写东西。即可以让我描绘的世界真实一些,也可以抄一部分。
我是个工科生,可一直对历史很感兴趣,但仅限中国史,国外的我一看到名字就很头疼,记不住,是乌贼娘唤起了我对这方面的兴趣。
感谢我的签约编辑苏木大大,能让我签约,给了我继续写下去的勇气。
感谢我的责编蓬莱大大,作为一个新人作者,给了我一些建议,还替我捞回了一章被封的。
我是个新人作者,但这不是我的第一本,我的第一本小说是高一还是高二写的,写了七八章就没了。所以实际上这算是我第一本签约小说。
然后就是感谢可爱的书友们,其实我列了一个名单,都是我比较熟悉的书友,但还是让我删了。怕你们因为名单里没有出现自己的名字,而感到委屈。甚至我都想直接删掉感谢书友的话,免得我纠结。
但最终还是选择写下来,毕竟没有你们,就没有我写书的动力。
接下来说一下本书,前面说过了,我查了很多资料,但这是从四五月份开始的,一直没打算写。
然后大四因为疫情闲居在家,又没多少课,所以才开了本书。双十一的时候还在楼下菜鸟驿站打了份临时工,然后那段时间还在推荐上,但每天只有一更。
双十一结束后,才恢复双更,但也只有四千多字,可也很难写啊!
不多说这个了,换一个话题。
要上架了,就意味着要求各位读者老爷出钱了。
本书昨天刚刚突破8000收藏,我的要求也不高,两百首订。
蓬莱大大说应该有三百多,但我不求这么多,200就行,四十比一的收订比,不算过分吧?
每多100首订,加一更。
打赏的我估计不会特别多,但是之前有很多打赏的,这个要算一下的。
大概好像是两万多起点币,加四更吧。
上架以后的24小时的打赏,每3000起点币,加一更。
月票的话现在是月中,估计你们手机没多少,所以就不算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药剂(第一更)
东区,某处逼仄的酒馆内,按照往日里,在下午五点的时候,这家酒馆已经开始陆陆续续进人了,里面的空位最多只剩下三分之一,但现在,里面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醉汉。
酒馆老板约翰在吧台内擦着杯子,不停地叹气,听得坐在吧台前的威廉姆斯直挠头。
“唉~”
又是一声叹气,威廉姆斯一拍吧台柜,他酒杯中酒液顿生波澜:
“你还让不让我喝酒了!”
“不让!”
约翰也硬气得很,把擦杯布往吧台上一扔,指了指那几个已经醉死过去的酒客,又顺着酒馆内指了一圈:
“你看看,今天除了那几个蠢货以外,谁还敢进酒馆喝酒。我就不信,那些家伙都知道的事情,你不知道?”
“不就是兹曼格党昨天晚上出事了吗?怕什么,上面要发作指不定什么时候呢?”威廉姆斯瘦长的马脸上酒晕渐生,又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接了个任务,每天下午五点都要在这儿守着。”
“我看,他未必会来,黑骷髅党都被兹曼格党赶到桥区边缘了,虽然兹曼格党现在是出事了,可罗塞尔大帝还说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呢!”
“嘿嘿,你要当着他面说,我就每三天,不,每天结酒钱。”威廉姆斯说话时嘴里全是酒气,但眼神很清明。
“威廉姆斯,我昨天不是把杰弗里的10镑酬劳给你了吗?”
老板约翰还没有说话,一道充满威严的女声传来,约翰和威廉姆斯都没有顺着声音看过去,他们都听出来是东区的“仲裁人”休·迪尔查。
威廉姆斯刚低下头装醉,就听见约翰惊讶的声音。
“你怎么这么高了?”
威廉姆斯没有忍住好奇心,想转头看一看,可还没转过去,一个巴掌就打在了他后脑上。
“约翰,他又欠你酒钱了”
老板约翰看着面前的休,嗯,除了身高,没什么变化,拿起擦杯布继续擦杯子:
“他现在是一周一结。”
威廉姆斯这才看清楚休,她带着一顶猎鹿帽,将头发全部遮住,穿着一身猎装,外面又不伦不类的穿了件米黄色风衣。
低下头看去,那明显加厚六七厘米的皮靴,威廉姆斯点点头,这才对嘛!
“啪”,又是一记打在了威廉姆斯的头上,“看什么看!”。
威廉姆斯摇了摇头,看向坐在旁边的休问道:
“你来得有点晚,现在已经过五点了,那个杰弗里要是来了,看见你不在,肯定要拿我出气。上次你没来,他差点勒断我的脖子。”
休皱了皱眉毛,这双鞋勉强给她增高了七八厘米的样子,但是同样也很沉。但她坐上这个高脚凳,还是碰不到地面,用皮靴踢了踢吧台柜,发出沉闷的响声。
她身子未转,手指向酒馆外面:
“他今天应该不会来了,要下雨了。”
“或许吧,他那样的人做出什么事情都不奇怪。”杯中的酒已经喝完了,威廉姆斯拍着吧台柜,“约翰,再来一杯。”
约翰没好气地瞪了威廉姆斯一眼,还是给他倒了一杯。
“他在你眼里是什么样的?”
休有些好奇,按理来说她和威廉姆斯跟“杰弗里”相处的时间差不多,可明显从威廉姆斯的话中,“杰弗里”表现和她印象里的不一样。
威廉姆斯拿起酒杯,轻呡一口道:
“冷漠,可怕,性格多变,是那种上一秒和你微笑说话,下一秒就能扭断你脖子的那种。”
前两个形容词和休想得差不多,但后一句是什么意思。
似乎是看出了休的不解,威廉姆斯继续说道:
“他是伪装过的,现在的性格未必是他真实的性格,但能表现出这样的,我毫不怀疑他有这样的性格存在。”
“你什么时候成为心理学家了?”
休是贵族出身,自然是上过有关心理、哲学类的课程的,但威廉姆斯只是一个沉迷在酒精和美色上的家伙而已!
“我也想知道。”
一道男人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吧台三人组全部看向门口。
酒馆的门被推开了,一个身材高大,脸上皮肤黝黑粗糙,蓄着络腮胡的男人走了进来,他拄着一只手杖,一只杖首金银两色分明,杖尾有一圈金环的手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