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哥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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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诺脚下顿住,迟疑地走到他面前。
  谢随野歪在紫檀圈椅里,耳朵脸颊绯红,目色迷离,像月下吃花瓣的金鱼,为月光和花倾倒,晕眩了。
  “你方才在看什么?”谢随野单手支额。
  宝诺:“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
  闻言他笑了,眉毛挑起来:“见大哥醉了,还不去煮一碗醒酒汤来?”
  “我有事忙。”其实宝诺不晓得自己为什么这样说。
  果不其然,谢随野脸上露出微愠的神色,嗤笑一声:“数典忘祖。别以为过年我就不会收拾你。”
  宝诺屏住呼吸,登时有点心虚。
  这两个月她在学堂里数次惹祸,要是夫子差人来告状,这个年就不好过了。
  宝诺去厨房翻找,大厨伍仁叔早就备好沆瀣浆,锅里热着,盛一碗给她。
  宝诺自个儿先尝了一口,甘蔗的清甜和白萝卜汤混合,既能化酒又能消食。
  谢随野头痛,闭目养神。
  宝诺本想放下碗就走,可到了他跟前居高临下瞧着,难得以这种角度俯视,某种凌驾感让人莫名兴奋,她有些享受,微微抬起下巴,右手松开漆盘,摸着发烫的瓷碗,忽然想,要是把汤泼到他身上,会怎么样?
  谢随野突然睁开眼。
  宝诺一怔。
  他盯着她瞧,目光幽深,仿佛能穿透灵魂。
  “留心你的手。”谢随野冷笑:“敢烫我试试看。”
  宝诺心下倒吸一口凉气,自然不敢实施,把沆瀣浆搁在桌边。
  “谁让你走了?”
  她不解,扭头望着他。
  谢随野放下交叠的腿,往两边岔开,大马金刀的坐姿,像他库房里收藏的青铜重剑,象征威严与权力。
  “端过来,喂我。”
  宝诺脑子嗡鸣,对上他微醺却凌厉的双眸,耳朵有点发烫,背心热烘烘。
  谢随野分明是故意的,等着观赏她的窘迫。
  宝诺只慌了片刻,镇定地拿起帕子垫在掌中隔热,再端碗,用调羹舀一勺,喂到他嘴边。
  谢随野尝了尝,眉尖拧起,啧道:“烫。”
  宝诺忍着打翻汤碗的冲动,每舀一勺先吹吹,再喂给他喝。
  游宗熙趴在桌上观赏,不由发出感叹:“还是四姑娘好,要换我家妹妹,早就一脚将我踢到墙边去。”
  我也想踢。宝诺心里嘀咕,谁不想踢呢,踢完后果承受不了罢了。
  将近黄昏时分,这群狂蜂浪蝶终于散了,除夕团圆夜,多宝客栈照常经营,伍仁叔备好年夜饭,留店的伙计们一窝蜂围着谢随野磕头拜年。
  宝诺饿了,守着丰盛的一桌子菜,哥哥姐姐没落座,她也不敢先动筷子。
  “多谢大掌柜!”
  “小的们来年必定加倍卖力!”
  谢随野一向出手大方,伙计的工钱虽同外边一样,但逢年过节给的赏银比工钱十倍还多。
  宝诺的小金库也靠这种日子填充。
  长兄如父,谢随野又是当家人,弟弟妹妹们都过去,恭恭敬敬地给他作揖,说些吉祥话。
  宝诺混在里头打哈哈,她穿了新的对襟袄,藕粉色缠枝暗纹缎面,白貂毛镶边,毛茸茸的,活像只蠢兔子。
  谢随野瞥她一眼,懒得计较,发完银子便吩咐大家开饭。
  宝诺早就饿了,抓起肘子啃,二姐在旁边给她夹糯米圆子:“除夕要吃这个。”
  伍仁叔扫视过去,喃喃道:“糯米团年年都有,四儿,尝这个,我新做的菜式,暂名老饕鸭宴。”
  每次研究新菜,宝诺总是第一个试吃,她胃口好,不挑食,伍仁叔最爱看她吃饭。
  “这是我查阅古籍做的,湖鸭用绍兴酒和太平猴魁初腌去浊,再以松茸、火腿、荸荠填馅,缝合之后悬于竹笼熏蒸,经过三蒸九灸而成。”
  大伙儿一听,都不敢动筷子。伍仁叔的厨艺自然没话说,南北菜系信手拈来,不仅熟稔,还相当地道,五湖四海的客人都照顾得当。
  但他自己琢磨的新菜就不好评价了,整个剑走偏锋,有时一鸣惊人,有时可能吃到此生难忘的诡异滋味,相当刺激。
  众人等着看四姑娘的反应。
  只见她不做迟疑,夹了一筷子鸭肉,嚼两下,杏眼发亮,鼓掌称赞:“好好吃!”
  “真的假的?”
  旁边几桌伙计见状纷纷品尝,吃完一个个面面相觑,五官皱成团。
  谢随野要笑不笑地讥讽:“不会吧,你们还信她?”
  伍仁叔打量众人反应:“怎么,不好吃吗?”
  谢倾回:“不是不好吃,就是怪。”
  宝诺点头:“肘子更合我胃口。”
  谢司芙扯起嘴角:“那你不早说?”
  伍仁叔琢磨:“看来还得改进。”
  “你应该换个人帮忙试菜。”谢随野提醒。
  伍仁叔没有味觉,他自己尝不出好赖。
  “老四靠不住,你别被她坑了。”谢随野说。
  “那不行,我们都说好了,出新菜第一个给她吃。”伍仁叔拒绝。
  宝诺暗暗点头表达支持。
  谢随野无语轻笑,瞥了眼不着调的某人:“我这客栈早晚败在你手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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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诺:烦死了,除夕还要听教训。[白眼]
  第3章
  除夕,平安州的烟花爆竹响彻整夜,没有宵禁,整座城欢饮达旦,好不快活。
  宝诺守岁至四更天才睡。
  次日窗户纸将将透亮,谢司芙把她从床上捞起来,催促着洗漱更衣,下楼祭祖。
  谢随野开了小家祠,搬出牌位置于院中,净手焚香。
  五尊牌位漆黑,没有先人只字片语,只是五块光秃秃的牌子,年年祭奠,年年如此。
  宝诺跪在后面跟着烧香磕头,敬天法祖。
  年初一热闹,办完正事,谢司芙想叫宝诺出门游船,她兴致缺缺,转头去马厩给她的踏雪梳毛。
  同窗好友裴度倒是抽空溜过来找她。
  “不是约了今日观游神吗,你怎么在这儿刷马?”
  裴度给她带了一篮子冬枣和柿子。
  宝诺摇摇头,神色难掩低落:“原本我哥哥答应教我骑马,好早以前我就想学骑马,踏雪都三岁了,我还没骑过呢。”
  裴度少年心性,听见这话突然打个响指,悠然笑道:“你想学骑术,我可以做师傅呀。”
  宝诺眨了眨眼,有些怀疑:“你会?”
  “当然,这有何难,我八岁就上马了。”裴度神采奕奕,俨然成竹在胸的模样:“明日我们去城外找个地方,元宵节前包你学会。”
  “果真?”宝诺动心了。
  裴度扬起下巴:“哼,这世上又不是只有你哥一个人会骑术。”
  宝诺总算扫去阴霾笑逐颜开:“成,信你这回,明日午后我带踏雪出门。”
  “这就对了嘛。”裴度说:“这么漂亮的马儿,谁要骑上它,必定万众瞩目,风采万千。”
  宝诺捧着双手,已然开始幻想自己风采万千的模样。
  “不过你确定能出门吗?”裴度表示担忧:“万一你哥不准呢?”
  宝诺抬手制止他的乌鸦嘴:“放心,他没空管我,明日我必定准时赴约,否则犹如此物!”
  她拿起马儿的口粮胡萝卜,两手用力一掰,啪嗒,断成两截。
  裴度望着她坚定的模样,张嘴愣在那里。
  ——
  年后谢随野忙于应酬,果然没工夫管束宝诺。
  次日晴空万里,她牵着踏雪出门,裴度等在巷子口,老远朝她挥手。
  “走,招摇过市去。”
  踏雪通体纯白,俊美健硕,两年前谢知易送给宝诺作生辰礼,那时还是毛茸茸的小马驹,如今长得快有宝诺那么高了。
  “配上马鞍真好看。”裴度抚摸打量:“这是大漆的吧?还镶嵌了螺钿,真是珠光宝气。”
  “对呀,哥哥给我的东西都是好的。”宝诺得意挑眉,手指抚摸细密闪烁的螺钿,忽然心下一怔,流光溢彩,华丽夺目,不像谢知易的审美,倒像是谢随野……难道这副马鞍是他带回来的?
  不会吧?
  宝诺盯着马鞍瞧,满心恍惚,不停找理由否认这个可能性。
  “我说会受瞩目吧。”裴度挑眉踱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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