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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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手撑在长椅上,双脚往前一伸,怎么舒服怎么来,就连发呆都显得惬意十足。
  右手没由来的温热湿润起来,忽然意识到什么不对,立刻回过神来,只见一只白毛的中型犬吐露着红中透着黑的舌头,在自己的右手背上舔着。
  傅锦年没有下意识的收回手,而是伸出另一只手摸了白狗的头,虽然有些硬,但摸起来很舒服,那白狗也不怕人,舔的更欢了。
  一人一狗在温暖的阳光下,无忧无虑的玩耍,白狗的惬意也感染了傅锦年,白狗一眼就瞧出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但就是平平无奇憨态可掬的样子,让傅锦年心生好感。
  一双网面的运动鞋迈入傅锦年的眼前,顺着抬头看去,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棱角分明的脸在阳光的下,白的发光,眼尾的那一颗泪痣被衬托的更加妖艳,利落的黑发垂落。
  傅锦年缓缓起身,来人身子笔挺如松,即便穿着一套休闲运动衣服,也难以遮盖他的冷冽气质。
  “你——”傅锦年有种被人逮住的窘迫处境的感觉,“这还你的狗吗?”
  “是的。”
  傅锦年低头看向围着自己转圈的白狗,错过了男人双眸紧紧凝视在自己身上那种粘稠的感觉。
  “他叫什么名字?好可爱。”说着傅锦年蹲下来,伸出白皙的指尖轻轻的点着黑色湿润的鼻头,白狗像是触发了机关一样,伸出舌头舔鼻头。
  “一月,一月出生的被我捡回来的。”
  傅锦年重复了一遍后,一边摸着一月毛茸茸的脑袋,一边喊着“一月、一月。”
  一见到毛茸茸的白狗,傅锦年仿佛一切的烦恼都烟消云散了,许久之后才想起它的主人还在旁边。
  还没等傅锦年开口,它的主人嘴角微不可察的勾了勾,镜片后的目光微沉,“一月很喜欢你,它很少这么亲近陌生人。”
  听到主人这么说,傅锦年嘴角抑制不住的笑了笑,“要是带吃的就好了,一月。”
  有一月在,两个本不熟悉的人也有了话题,简单的询问后,傅锦年得知男人是新搬来的,刚巧在自己家隔壁,傅锦年没什么印象,只记得隔壁两户很早就搬离了。
  还在一言一语的聊天,忽然口袋里手机铃声打断了谈话。
  傅锦年略带不好意思的翻开了电话并接通了。
  见电话那头的傅父语气严肃的喊自己回去,也不说什么事情,傅锦年侧过头,压低声音,“还没到晚上饭点,这么早回去干什么?”
  那头的傅父脾气上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让傅锦年立刻回来,对傅父莫名的态度搞得不知所措,但细想片刻还是准备先回家看看。
  “家里有事,我先走了。”傅锦年站起身对着一月旁边的男子说完,对着一月眼角微微弯成月牙,声音温婉,“一月再见。”
  “好,”男子也就是温晏晞,他盯着着傅锦年渐行渐远逐渐消失的背影,“下次见。”
  温晏晞知道傅父虽然不会阻止自己回京城,但不代表会放任他再次出现在傅锦年的身边,他这次回来已经做足了准备,甚是拼尽一切,只为一个等待多年的结果。
  来日方长,只要傅锦年没变,他的目光最终都会落在自己身上,不论以前还是未来。
  与隔壁中式建筑截然不同,温宅的风格更显得简约,室外只有一大片绿色草坪,和三层的大豪宅狗窝。
  温晏晞给一月擦拭干净狗脚丫后,才带着它进门,房内的家具设施一眼望到底,灰黑的色调为主,开放式的布局,虽没有家庭温馨的感觉,却无不彰显他的显著风格。
  推开一扇黑色房门后,目入眼前的是一整块白墙,上面密密麻麻的张贴着照片,无不是刚才惊喜设计偶遇的傅锦年。
  第12章
  不知道是不是上了年纪的缘故,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按理说早过了更年期,也不会这样阴晴不定。
  这不,将傅锦年叫回来的傅父,什么事也没有,就一个十万火急的电话打来,傅锦年就乖乖的回来,回家后和傅父大眼瞪小眼。
  “爸,到底怎么了?”就算两个人有血缘关系,傅锦年也猜不出傅父的想法。
  “明天给你约了个,准备准备。”
  “距离明天还早了,这么着急喊我回来,就是为了这个。”
  “这个不重要吗,都快三十的人了,还这么不着调,你看看你之前那几个——”
  傅锦年连忙打住傅父接下来演变成对自己以及前任的人身攻击,“爸,我知道了,我耳朵听的都成老茧了——”
  “我说的你一个字都没听见,每次都是——”傅父像是一想到以前,唉声叹气的顿了顿,舒缓了语气再次开口,“算了以前的事也不说了,这次一定要认真一点,不可以敷衍。”
  “嗯嗯。”傅锦年也不想和傅父吵起来,立刻点头答应,深怕下一秒傅父怒火又烧上来。
  看着喜怒无常的傅父,傅锦年决定给大哥打个电话,让他找时间回来和爸聊聊,最好带去医院看看,不大正常,太过激了。
  直到第二天早上,傅锦年都没敢出门,安心待在家里陪着老父亲修身养性。
  不是傅锦年挑剔,是他吃过的好东西太多了,档次和眼界拉高了,你硬让他回头吃低档货,虽然能吃,但没有一股劲撑着也很难一直吃下去的。
  就比如,傅锦年面前的男人,五官端正,气质也不错,但就差点,让傅锦年很拘谨和礼貌,大家都是体面人,看破不说破,加了微信就各自回家了。
  闲来无事的傅锦年驱车前往京大,他一年前陪苏景淮去云南深山里拍戏,那时候因为点意外两人和剧组其他人走丢,在深山里迷路了,还是一个当地的少年带着他们走了一天才出来,事后傅锦年也给予了物质的帮助,但一个月的深入相处后,傅锦年最终决定资助他重回校园。
  最后那名少年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考入了京大,傅锦年当时忙着苏景淮的事情,只是短息恭喜了并发了红包,但少年没收,而傅锦年也暗自通过学校贫困生补助的方式再次让他收下。
  正巧前几天,得知了京大校庆的事情,傅锦年就趁着这时间去看看少年,因为是匆忙的决定,但发了消息过去后,少年却秒回了,今天没课,可以陪着一起。
  傅锦年也是京大毕业,开往京大的路上,也不由得怀念了食堂的饭菜,就属于那种,天天吃不行,偶尔吃一顿还蛮惊喜的。
  许是校庆的原因,今天校园内外的人非常多,三五成群青春洋溢的学生,鹤立鸡群西装革履的各行业精英也纷纷出现在京大。
  走在京大的路上,熟悉的建筑景象仿佛历历在目,微风拂过,阵阵栀子花香扑面而来,让傅锦年回想起曾经和他人在栀子花树下心甜意洽的时候。
  沉浸在过去的回忆,直到一声呼喊将傅锦年拉扯回现实。
  “锦哥——”
  傅锦年朝着挥手的少年走去,一年不见,长高了不少,体态均匀又完美,不是人工雕琢的那种,是大自然与生俱来赋予他的,充满野性与力量。
  “小晋,慢点——”少年的力气没轻没重,跑步过来紧紧的抱住傅锦年,少年身上的肥皂水的味道不浓,是淡淡的清香。
  傅锦年知道晋驿一向是大大咧咧的,也没有排斥拥抱,只是原本和傅锦年差不多高的他,忽然窜高了半个头,有些不习惯。
  “好了好了,这么多人看着了——”傅锦年轻轻的拍着晋驿的后背。
  “锦哥,我太兴奋了——”说着还害羞的挠了挠头,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傅锦年和晋驿肩并着肩走在校园路上,听着晋驿叙说着点点滴滴的日常。
  “你阿奶怎么样,身体还好吗?”
  “很健康,我上次回去,阿奶可开心了——”
  瞧着晋驿脸上充满希望的笑容,傅锦年觉得很值得,花点小钱,就能改变这个男孩的一生。
  晋驿就像一个热情的金毛一样,在傅锦年身边洋溢着笑容的谈笑着,惹得一旁的学生捂着脸窃窃私语的讨论。
  傅锦年这才仔细瞧了瞧晋驿的脸,一双钟天地之灵气的双眸不掺杂质,清澈又不见底,小麦肤色让本就俊美的脸更多上了几笔雕刻出来的棱角感。
  难怪男生女生都往这边看,的确是独具特色的美感,如若不是当做弟弟,不然也忍不住心动,竟然认定了是弟弟,就没有其他想法了。
  一路上傅锦年就见到好几个以前的同学,虽然算不上很熟,点头之交还是有的,但他们看着傅锦年身旁的晋驿都会短暂的露出诧异后,很快的遮掩过去。
  和晋驿走到校庆住场所操场上的时候,设备和装饰已经搭建好了,人也陆陆续续的坐下,傅锦年对这个没什么兴趣,但看在晋驿的面上,还在坐在了前三排的观众席上。
  早上急匆匆的出门,没吃几口,现在顶着大太阳坐在下面,傅锦年本想撑到晋驿下台就去吃点食堂吃点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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