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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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厄眼睛一亮,赶紧凑回来:“你凑近一点,再说一遍嘛。”
  我把脸埋进他的头发蹭了蹭,怎么也不愿意再说了。白厄撒娇没用,威胁也没用,最后只好闷闷地往前走,但没过一会儿,他便开始傻笑。
  万敌停在前方,忍无可忍又很有公德地打来一通电话:“你们两个——准备走到明年吗?”
  4.
  等到了家,我便催促白厄赶紧去休息。他并不听我劝,但顶不住睡意、在客厅沙发上歪歪扭扭地睡着了。
  万敌在厨房里轻手轻脚地忙,我想进去帮忙,被他用“去休息,好了我叫你”的说辞给赶出来了。我不强求,但也没去休息,靠在厨房门上、双手环胸瞧着他。
  “你头发好像又变长了。”我说。
  万敌埋着头,发丝在他脸颊旁晃动,那双好看的眼睛时隐时现、倒没往旁边看过一眼:“你还关注这个?”
  “长了眼睛都能看见。”
  “嗯。”
  “做的什么?”
  “你前阵子天天念叨那个。”
  “你还特意学了?”
  “只是个人爱好。”
  “哦。我一点也不怀疑。”
  在认识万敌之前,我完全没办法想象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奥赫玛和悬锋城针锋相对,整个乐队把万敌是悬锋人的事瞒得死死的。我们从不谈起他的过去。
  偶尔,我也会有一点好奇,是什么让他宁肯到奥赫玛来也非要离开悬锋城不可?我没有问过,但多少有一点猜测。
  万敌和传统的悬锋人很不一样。
  奥赫玛传闻中的悬锋人喜爱与野兽搏斗,痛饮鲜血庆功,庆典是激烈的搏杀,性命是最不值钱的筹码,非要战死沙场的无谓牺牲、弑父弑王再成王甚至是传统……总而言之,是一群崇拜血腥与战斗的野蛮人。
  ——真假信息混杂在一处,奥赫玛人心中的悬锋人颇为妖魔化,并且百分百是他们的仇敌。
  因此如果不特意问起,万敌很难被认为是悬锋人。
  这不是说他没有悬锋人的标准特征,而是说他本人很难和妖魔化印象挂上钩。
  万敌他……喜欢烹饪美食,喝兑羊奶的石榴汁。身材高大强壮,但面容精致漂亮、像一只可爱的猫猫,有一头玛丽苏一样的金红渐变半长发——他甚至会早起给自己编一个顺滑的小辫子,称得上心灵手巧。
  与此同时,万敌像动画片里的公主一样,非常讨奥赫玛生命花园的小奇美拉们喜欢。
  哈哈、他恐怕是悬锋城在逃公主。
  我因此戏称万敌为“女王陛下”——他不仅漂亮,还很有王者气质。
  万敌一开始还会一本正经地反驳我的称呼,现在已经习以为常,学会了装作没听见并自然而然地继续炒菜。
  “做好了吗?”
  “急什么。”
  “饿了呀。”
  “冰箱里放了昨天做的雪花酥,有你喜欢的味道,去吃点垫肚子,我这里还有一会儿才好。”
  “我不。”
  “……别在这儿盯着我看。就非得让我这么说?”万敌深吸一口气。这大约是我们相识以来,他感到无助的第不知道多少次。
  “遵命,女王陛下。”
  “闭嘴——出去——”
  我从冰箱里翻出喜欢口味的雪花酥,仿佛通过这份精致的甜点看见万敌处理这些脆弱的食材时认真的神态,没忍住开始低声偷笑——万敌这张嘴可真够硬的。
  “吃饭。”过了一会儿,万敌端着盘子走出厨房,抬手拉拢厨房的门、没让油烟气外溢。
  我老老实实端坐桌前,嘴巴还在咀嚼清甜的雪花酥。我挥挥手,盛满食物的盘子便轻轻放在面前,香气扑鼻。
  “万敌。”
  “食不言……”
  “欸欸欸,我有要紧事要说。”
  “说。”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有什么大家伙不知道的隐藏身份?”
  “有。”
  “我觉得你很不一样哦……嗯?其实我是开玩笑的啦——”我原本只是打算吐槽他的言简意赅罢了,但这下不好收场了。
  “哪里不一样?”
  “好吧,我就说咯?你是悬锋人吧,不太认同‘宁战死,毋荣归’的理念,包括其他大众观点认为血腥的传统,你也持反对态度。但你认同悬锋城,也认同悬锋人的坚韧与荣耀。这不像抛弃故土的人,我总觉得,你总有一天会回家。”
  “你对悬锋人倒没什么偏见。”
  “都是人而已。”
  “嗯。”
  “你想回家吗?”
  “会回去的。但这无关念想。”
  我很快把美食解决掉,听见万敌说他一定会回悬锋,内心难得生出一点不舍来:“没有你我怎么活啊!”
  万敌看我一眼:“你是遗憾没人免费做饭吧。”
  “胡说!那乐队呢,乐队怎么办?”
  万敌不说话,恐怕还没想到顺利解决的办法。
  我工作忙碌,很少和乐队五人聚会,但大方表示过这栋房子随便霍霍。他们一定兴高采烈地一同庆祝过许多次演出成功,一同在深夜里诉说过对未来的期许和自己的摇滚精神——摇滚是呐喊,摇滚是反抗。
  “我是悬锋的王储……待时机合适,我必然会回到悬锋城,为族人举起反抗疯王的大旗。”万敌说,“至于乐队,我会和他们表明我的态度。”
  瞧瞧,这伟大的摇滚精神。
  “说话真文雅。”我瘪瘪嘴。
  白厄在睡觉,万敌在收拾残局。我要去上班,没空做梦。
  如果做梦的话,我希望不要和上次一样走向抽象:总而言之,不要再让我梦见摇滚乐队的这两位美男子了!
  第6章 beginning.5
  让我稍微有一点意想不到的是:家里还有另一个女孩子在。对方自称昔涟,不算自来熟,但交出信任同样无比轻易,好像早就见过我一样,一副“我非常了解你哦”、“我知道你迟早会出现”的样子。
  白厄说昔涟有自己的家,现在不和我们一起住。
  我完美地蹭到了昔涟的光环。
  【光环-???:魅力+5,最多可对两人生效】
  【是否启用?】
  我默默点【是】。
  虽然不知道这个光环的名字为什么是三个问号,但好用就行了。
  身为玩家,可不能挑剔装备。
  总而言之,加入哀丽秘榭之后,我变成了魅力值为正常水平的普通人——
  虽然还是很倒霉。
  回家路上,我一脚踩进不知道哪个小孩子挖的深坑,发现了一个对小孩子而言十分珍贵的时间胶囊。我和白厄争论一番是否偷看后,十分正直地把胶囊完完整整埋回去,狼狈地继续滚回家。
  晚餐时,我和一家人坐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听两位大人谈论村落里柴米油盐价钱的涨跌和家里三个孩子的学业安排。
  狗狗大白蹲在我的脚边,用毛茸茸的脑袋蹭我的腿,偶尔汪汪叫两声,索要投喂。魔法捏出来的小奇美拉轻松融入了大家庭。此时,奇美拉正快乐地站在昔涟怀里、鬼鬼祟祟地把两只前爪压在餐桌上,一双又大又圆的蓝眼睛正盯着餐桌上的饭菜瞧,凭借可爱的外表成功得到粉发女孩的投喂。
  注意到我的目光,昔涟对我露出一个快乐的笑。白厄在桌下牵着我的手。实话说,这姿势怪怪的,不太舒服。但我看着男孩子傻笑的脸,没有反抗,而是生出一种诡异的满足感——这让我不免怀疑:我的精神状态可能有点美丽。
  不过我的小伙伴们不介意这个,很自然地和我混到一起去了。
  白厄偷偷和我打小报告,说整个哀丽秘榭的人都很喜欢昔涟,我点点头、对村民的眼光表示赞同。
  随后,白厄声称我们才是先遇见的好朋友,所以我不可以喜欢昔涟超过喜欢他。
  我用看幼稚鬼的目光盯着白毛小狗看了很久,他才红着脸、很不好意思地说自己不是故意去在乎这件事的。
  我懂的:越是亲近的好朋友,彼此之间越会有占有欲。所以,我理所当然地告诉白厄,他也不可以喜欢别人超过我。他兴高采烈、满口答应,仿佛根本没听清我的要求,只听见了我说好。
  算了。随他去吧。
  我们走夜路送昔涟回家,约好明天放学以后要背着老爸老妈偷偷到麦子地里玩。昔涟住得并不远,家里只有她一个、布置很温馨可爱。爸妈平日里常常关心她、让她到家里来吃饭。
  白厄说明天他要和迷路迷境的妖精比剑,输的一方要乖乖上供自己的小木剑,所以会晚一点到麦子地。
  我看着他,没由来地觉得他输定了。
  “别这样,你应该赌我赢的!”
  “嗯……”
  “我肯定会赢。”
  “好吧,你会赢的。”
  第二天,我没去看白厄和妖精们比剑,先去麦子地里找昔涟玩了。昔涟果然早就在这里,手里捏着一副漂亮的占卜牌,空闲的手正在向我打招呼。我不慌不忙地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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