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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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床干活去。”
  只有劳动才能让他忘记这段痛苦的回忆,劳动光荣!
  连续一周的辛苦劳作让他们锯断了三把黑曜石锯子,也锯够了需要的木头。
  接下来便是把木头拼在一起,组装成房子,对于没有钉子的二人来说,依然是项艰难的工程。
  陆荣只能按照古代木工的方式,将需要拼接的木头锯成想要的形状,再在拼接处打入楔子,让二者连接得更牢固。
  这是非常考验技术和耐心的活儿,两人足足干了两三个月,终于把房子搭建起来。
  四棵和盛夏腰差不多粗的椰子树作为房子的主框架,地板特地抬高,离地大约一米,用木制的楼梯进出,可以蛇虫鼠蚁随意进入屋内。
  房子面积总共十平方,四四方方,摆了一张木床,一个三层的木头置物架,上面放满他们的熏肉和锅碗瓢盆。
  房子有门有窗户,屋檐延伸出很长,可以为门前的一小块空地遮阳挡雨,于是他们把饭桌和两把小凳子放在那里,以后一日三餐就不用蹲在石头旁边吃了。
  泉水也引了过来,蓄水池就在房子左边,圆圆的像口小水井,里面铺满黑曜石,水质清澈纯净。
  房子后面本是一片茂密树林,如今树干都变成房子的原材料,只剩下满地树桩子。
  盛夏决定以后把这片地也开垦出来,种种果树野菜什么的,树桩子也要留一部分,用来长蘑菇,蘑菇的生长速度可是很可观的。
  生活真的要好起来了。
  她拿出拍立得,要给两人拍照留念。
  她特地梳妆打扮,换上自己的礼服裙,陆荣也穿上一套勉强合体的黑色西装。
  两人盛装打扮,站在简陋至极的木头房子前,开开心心地拍了几张照片。
  看着剩余的相纸,盛夏有些伤感。
  “只剩下这么点,用完以后就拍不了照了。”
  陆荣摸摸她的肩膀,“在相纸用完之前,我们一定能回去。”
  第30章 婚内财产 她硬生生写坏了三支笔,一本……
  说实话, 盛夏对于回去这件事几乎已经死了心。
  众所周知,灾难发生后的72小时是最佳救援时间,到了72小时之后, 救援成功的概率直线降低。
  他们虽然没有死于空难, 却被困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 几个月都过去了,仍然没有救援人员出现, 只代表两种可能。
  一, 这座岛确实非常隐秘,人类很难找到。
  二,外界认为他们已经死亡,放弃搜寻。
  她希望是一,而不是二, 如果是二的话, 他们就一点获救的希望也没有了。
  然而就算是一, 他们就真的能获救么?
  盛夏总是在心里安慰自己, 她是为了撑到获救那天才做这么多事情的,但随着时间流逝, 她不得不面对一个很有可能的结果——他们就在岛上靠着野猪和红薯生活下去,直到死亡。
  要是只来岛上度几天假,她会觉得这里棒极了——远离嘈杂,环境优美, 食物充足,最大的危险只有野猪和蛇。
  换成要在这里活到死, 那就是一场噩梦。
  对陆荣来说更是这样吧?
  自己才脱贫了几年,他生下来就衣食无忧,如何能忍受得了如此原始的环境?
  可他恢复记忆后完全没有抱怨过, 房子盖好了,就漫山遍野地摘野果,为即将到来的冬天囤粮——海岛的冬天也许不会太冷,但食物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充足,多囤点没坏处。
  盛夏也帮忙囤粮。
  他们又宰了两头公猪,肥肉熬油,瘦肉全部晒成干,放进行李箱储存。
  从海里捞了许多鱼、贝壳、海带,同样晒干存放。
  木棉树的果实已经成熟,他们收集了许多,取出果荚里的白色纤维,晒干后塞进衣服改成的被套里,便拥有一床不算太厚的棉被。
  树桩子上的蘑菇长了一茬又一茬,盛夏把能吃的一个不剩全采回来,晒成满满一箱蘑菇干。
  当冷空气随着又一波雨水降临小岛时,两人穿得暖暖和和地坐在小木屋里,一个喝茶吃辣条,一个抱着笔记本埋头苦写。
  陆荣喝了口用自制陶壶泡的铁观音,嚼着辣条问:
  “你在写什么?都写好几天了。”
  “别管我,忙你的去。”盛夏头也不抬。
  “我倒是想出去给红薯地拔草,雨太大了,出不去啊。”
  陆荣伸长胳膊道:“给我看看。”
  盛夏连忙用身体护住本子,背对着他。
  “这是隐私懂不懂?”
  “咱们现在什么关系?还有隐私?”
  “就算你哪天变成我儿子,也不许看我的隐私。”
  “嘿,你怎么不说我变成你爹呢?”
  盛夏嗤笑,“你确定么?我爹死得可早哦。”
  陆荣才想起这茬,立刻换回之前的话题。
  “到底在写什么?我不看,给我说一下总行吧,是日记?”
  盛夏摇了摇头,“我在写小说。”
  陆荣颇为惊讶,“我记得你不怎么爱看书吧,居然写小说?”
  “我在写一本半纪实性小说,用我们的经历改编的。将来要是回去了,我就把这本小说出版,然后改成剧本,拍电影,肯定能赚不少。”
  盛夏拿着笔浮想联翩。
  “那你要分我一半版权,我可是主角之一。”
  “我放个屁都分你一半呗,资本主义的伥鬼。”
  她骂了一句,随即想到什么,立刻改口:“不过你要是愿意,可以投资我的电影,上映后票房分你一半。”
  “算了,分不分无所谓。”陆荣耸耸肩道:“反正是婚内财产。”
  盛夏:“……谁跟你婚内啊?”
  “难道你不想?”陆荣满脸写着不相信。
  盛夏摆弄着手里的笔,“现在说这个还太早了。”
  陆荣盘腿而坐,摆正身体,神色认真地说:“你认为一个男人需要拥有什么样的特质,才能成为你的丈夫。”
  她摸了摸下巴,边思索边说:“首先外表要过关,高大帅气一个都不能少。”
  陆荣得意洋洋,“那不就是在下么。”
  “其次经济条件不能太差,毕竟我可不想扶贫。”
  陆荣摊手,“我交朋友从来不在乎对方有没有钱,因为再有钱也没有我有钱。”
  “然后要能荣辱与共,不离不弃。别像有些明星似的,对象没塌房前天天秀恩爱,一塌房马上撇清关系。”
  “连发生空难我都没有撇下你,算得上不离不弃了吧?咱俩可是生死相依的交情。”
  “最后……”盛夏看着他那满脸志在必得的样子,故意说道:“他要能懂我。”
  “懂你?”陆荣努力让自己符合要求,“你打个嗝,我就知道你中午吃得什么,这算懂你吧?”
  盛夏翻了个硕大的白眼,“废话,咱俩一起吃的。”
  “那你说什么样才算懂你?”
  “我难过的时候,你知道我为什么难过,用最合适的办法安慰我。我开心的时候,你知道我为什么开心,用最热情的方式回应我。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你知道我遇到的是什么困难,用最有效的措施帮助我。”
  盛夏笑道:“等你能做到这些,我这辈子就非你不嫁。”
  陆荣听得目瞪口呆,半晌后才说:“能达到要求的人,恐怕只有神仙了吧。”
  “如果你对自己这么不自信的话,那就算了咯。”
  盛夏撇撇嘴,继续写小说。
  陆荣见她不理他,只好躺下来,闭着眼睛,满脑子都是她刚才那番话。
  之后的日子里,盛夏除了吃饭睡觉,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写小说和构思小说。
  完全参考现实是不行的,没有卖点,情节也不够激烈,要美化。
  两人在岛上最初过得原始人一样,也不雅观,要改良。
  观众们喜欢看古装剧,古装剧收视率最高,可以适当加入。
  她硬生生写坏了三支笔,一本五万字的小说出炉了。
  这可是她人生中的处女作!她从来没一口气写过这么多字呢。
  盛夏兴冲冲地拿给陆荣看,迫不及待想得到他的评价。
  陆荣这些天总是外出,不知道去干什么,回来常常一副疲倦的样子。
  要不是岛上除了他俩以外没有任何人,盛夏都有些怀疑他是不是花天酒地去了。
  此时他被推醒,得知自己有幸成为她的第一位读者,便强打起精神阅读这本纯手写的小说。
  看了十分钟,他震惊地抬起头。
  “你确定是在写咱们两个的故事?”
  “当然了,”盛夏指着上面的字说:“名字都一样呢。”
  “可是除了名字以外,到底还有什么一样啊?”
  陆荣拿着因书写太久变得皱巴巴的笔记本,语气几乎是在控诉。
  “陆荣,24岁,前世是秦国太子,能征善战,能文能武,是秦国所有妙龄女子的梦中情人。盛夏,21岁,前世是夏国的公主,夏国被秦国太子带领军队覆灭,盛夏被迫沦为亡国公主。为了报仇雪恨,她闯入雪山拜师学艺,然后乔装打扮,潜伏在秦国太子选妃的三千秀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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