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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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 李时清还不知道晚上爸妈会扔下什么炸弹,正在和李时明一起处理田螺。李时清就说人怎么大清早的就不见了,合计着全去摸田螺去了。
  两桶田螺, 泡在盆里满满一大盆,光是清洗沙子李时清都不知道清洗几遍了。把田螺洗干净,一部分放着继续吐沙, 一部分李时明就拿出来挖田螺肉。
  按照李时明的说法,就是田螺两吃,空口吃肉和嗦壳自己挖肉,都是无比的美味,他都舍不得放弃。
  索性都是一样的做法,李时清就随他了。
  时间来到了下午一点,太阳高悬,没过多久晒得盆里的水都变温了。李时明却只挖了一半,李时清想去帮忙,人家还不允许,咬着牙就要自己一个人干。
  怎么这么犟呢,李时清想点他脑壳,想法还未来得及实施,外面就呼啦啦来了六个外国人,带头的异常眼熟,是他们的老熟客约翰。
  约翰是带着炫耀分享的想法带新人来吃饭的,但进来目光一转,看到盆里数不清的黑褐色田螺时,顿时什么都忘了,惊叹连连,笑容灿烂无比地朝李时明跑去。
  因为太过于高兴,约翰还蹦出来几句外语,李时明勉强连蒙带猜地听懂了,不确定地看向哥哥,“哥,他说他要剪田螺尾巴?给我帮忙?”
  李时清也有些不相信,看到吴正气点头后才道:“好像是这样。”
  约翰不等两人回话,蹲下来看了几遍李时明的操作,就自发学会了,拿着另一个工具咻咻咻干了起来。
  “你不害怕吗?外国人不是不喜欢田螺吗?”李时明看着约翰发亮的眼睛,干的比他利索的动作,开始怀疑人生。他咋记得,书上写的外国人不喜欢田螺呢。
  “no!!”约翰带过来的人不明所以,跟着他跑过来,看到这一幕,不由捂着脸发出害怕惊吓的声音,齐齐往后退。
  李时明和李时清点点头,觉得这才是正常反应。
  约翰才不管他带过来的人,还有点后悔带这么多人了。面对李时明的疑惑,他露出了腼腆的笑,竖起了大拇指,“好吃!”
  好吧,这是个吃货啊。李时明懂了,骄傲地抬起了头,“行,你帮我,等会我给你分,我哥炒田螺可好吃了!”
  约翰为的就是这一句,疯狂点头,眉飞色舞咔嚓咔嚓剪了起来。他的同伴都觉得约翰疯了,停也不是走也不是,最后面面相觑,浑身上下大写着无措。
  李时清把人接进去,“同志,你们要吃什么?”
  闻言,五个人齐刷刷摇头,强烈表示不吃田螺。这声音大的,让剪田螺的约翰切了一声,这群人最好说到做到,等会别找他要。
  看人点好菜,李时清噙着笑,给人炒菜去了。有了约翰的帮忙,李时明的剪田螺大业很快就完成了,一盆田螺肉,一盆被剪了尾巴的田螺,整整齐齐摆在了桌子上。
  五个外国人搓了搓冒出鸡皮疙瘩的胳膊,还是觉得约翰疯了,看都不愿看那两盆一眼。因为田螺,他们对后面的饭菜也起了疑心,准备派人先吃小小一口,尝试一下不好吃就不吃了。
  这周的特色菜是干煸排骨,李时清大早上去菜市场挑的小排。淡粉色的小排被切成小块,肉多鲜嫩,带着软骨,炒制口感极佳。
  排骨焯水去血沫沥干,入锅用半煎炸的方式炒至表皮微焦,散发出肉香后,李时清就将它们盛出。锅里留少许油,爆香蒜末,加入豆瓣酱和排骨炒匀上色,干煸排骨的风味就彻彻底底显露出来了。
  不知该怎么形容这股香味,香的勾人心弦,反正马修在闻到的第一时间,就忍不住不停扇动鼻翼了。顺着香味把目光定在锅里,本身只是想看几眼,但马修想移开视线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理智在告诉自己要克制,不能丢人,馋虫却在诱惑自己多看几眼,最好能上前要一块尝尝。怎么会这么香呢,马修舔了舔嘴唇,就在忍不住想要站起来的时候,这盘干煸排骨就被端到了自己面前。
  “我来尝尝!”几乎是迫不及待,在盘子刚放下的后一秒,马修就说话了。这话让其他人眼里纷纷闪过遗憾。不过他们没尝过味道,勉强保持了风度,做了个请的动作。
  马修用勺子舀了一块排骨,放入口中咀嚼,只是几秒时间,就□□煸排骨的美味美的眯起了眼睛。
  俗话说最香不过肉带骨,干煸排骨外焦里嫩,酥脆的外壳咬开,里面是多汁娇嫩的内里。排骨自带的脆骨嚼劲十足,越嚼越香。口口香脆,幸福感在口中爆开,是舌尖上舞动的美味,让人的心情不由得好了起来。
  旁边四人都在等马修的反馈,但马修吃完了却一言不语,只是拼命的用勺子舀排骨,塞的嘴里满满的。
  这下也不用马修说了,四人挥舞起勺子,舀的乱七八糟只为了吃一口排骨。每个人在吃到的那一瞬间,都禁不住赞叹一声,然后争抢的动作更大了。
  除了那个该死的田螺,约翰还是挺有眼光的嘛。
  五人抢着,抢到最后,上一道菜光盘一道,没吃饱又点了四盘。他们的旁边,约翰不动声色地咽了咽口水,把视线移向了自己念念不忘的田螺。
  比起七天能吃到的美味,他还不知道选什么好吗?田螺田螺,我来了!约翰看着李时清在炒田螺,心里欢呼雀跃,又咽了咽口水。
  炒好后,给眼巴巴看着不动的约翰分了一盘田螺,李时清刚想给他一个牙签,叫他嗦不出来肉用牙签挑,就看到这人接过直接咧嘴笑到了后脑勺,转身头也不回地跑到了最角落那边吃,还遮遮掩掩避开他带来的那些人。
  他记得上次来还不是这个样子,约翰特爱分享来着。李时清叫弟弟去给人送,心里有着淡淡的疑惑。
  但他不知,这炒田螺是约翰心心念念了一个月才吃到的。要不是顾及着自己的形象,约翰真想学猴叫,捶打自己胸口,借此来表达自己的喜悦。
  努力平复心情后,约翰就开始吃了。炒田螺肉一口十几颗,香辣弹牙,满口鲜香,吃着不费劲。嗦田螺灵魂就是汤汁,约翰吸溜的时候还被烫了一下,但这并不妨碍他愉悦地把螺肉嗦进嘴里。
  别说,努力嗦来的螺肉就是感觉更好吃。
  约翰左右开弓,一口田螺肉,两口嗦螺肉的,吃香的样子看着马修眼热不已。这看着还挺好吃的啊,不然约翰怎么会这个表情。
  其实田螺也不是不能接受,马修摸了摸肚子,感觉还饿,没忍住去讨要了一番。结果约翰这人抠抠搜搜的,只肯给四颗螺肉。
  没错,就是四颗,连一个巴掌都没有,这也太抠了吧!马修在心里吐槽着,闭眼把螺肉吃了进去,完全错过了约翰看好戏的眼神。
  不出约翰所料,马修吃完眼带惊喜,张口欲言,还没说约翰就摇了摇头,“不行,这些都是我的,是你们刚刚说不能吃的。”
  omg!马修的心嘎巴一下碎了,真想回两个小时前打死那个乱说话的自己。
  马修失魂落魄地回去,没一会剩下的人也来要了。约翰好心又坏心地给他们分了,看着他们吃后震惊又难过的表情,感觉田螺吃着更香了。
  因为此事,炒田螺又多了几个对它恋恋不忘的外国人。
  工地
  李屈刚把摊摆好,就看到一批在旁边蹲坐的人眼睛亮闪闪地冲到了自己面前。
  “老板,你今天比昨天来晚了二十分钟。来份卤肉饭,我要切片的!”
  “我要切块的,多加汁多加汁!!”
  这也太多人了,恍恍惚惚,李屈挠了挠头,万万没想到居然有食客提前等自己,愣了好一会才道:“噢噢,好好,大家再等一会,等我把桌子凳子摆上。”
  “我帮你摆,叔你明天能不能来早一点,我刚下班就跟着朋友来了,等了好久。”
  李屈应承着,嗯了半天才觉得不对。他这不是在工地摆摊吗?怎么没见几个工人,来的都是年轻女孩?
  “老板老板是我啊,昨天我来吃你们家卤肉饭,觉得特别好吃,就把我的朋友们全叫过来了!”甜笑的女生挥了挥手,露出了两个酒窝,“看在我这么努力的份上,能不能给我加个肉片啊?”
  “肯定的,我给你多加点。姑娘,这些都是你的朋友啊?”李屈略微数了数,至少有八九个,我滴乖乖啊,这么多。
  “对啊,我别的不多,就好朋友多。叔你能不能一直摆下去啊,我真的很爱吃。”其实田薇雨之前不这个样的,但她好像有个魔力,爱吃什么倒闭什么,最快她第二次想去吃的时候人家就倒闭了。
  田薇雨因此气的哇哇大叫,在得知摊主是因为没人吃才不做了后,逐渐就喜欢把自己的朋友全叫过来一起吃了。
  卤肉饭是个新摊位,所以在她发现自己特别喜欢后,就特别警惕了,一口气把朋友们全叫过来了。
  第116章
  李屈慌张摆了摆手, “这我不能答应你啊,我小儿子还在上学,过完暑假我就得跟着他一起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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