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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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伸手摸了摸那些挂饰。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沈明衿的声音从身侧传来, “你别问,我来回答, 那时候在车里挂阚静仪的婚纱照就是想气你,但你没有任何反应, 所以第二天我就摘了。”
  她愣了一下, 觉得沈明衿比她还敏感。
  她都没想到这里,只是觉得挂饰很眼熟。
  “你要是仔细看的话能看得出, 那个挂饰只有她一个人, 因为我没去拍。”
  她回想了一下,当时看到的挂饰确实只有阚静仪, 没有沈明衿。
  “你这样,她不生气吗?”
  “她利用我的时候, 也没想过我会生气吧?”
  关于沈明衿跟阚静仪的过去,她只是听了大概,至于细节并不清楚。刚想追问,车子就已经开始动了,往前驶个三百多米就到达了用餐的餐厅。沈明衿要去停车场里停车,就让宋清杳先下车进里面坐着。
  她推开车门下车,准备走进餐厅里时,一个穿着碎花吊带裙的女人就从里面走了出来。
  两人四目相对,一时之间,周围的风都像是变了,在往两人周围拼命的刮来。
  这大概是继上次的直播事件后,再次与阚静仪见面。
  她跟直播的状态看起来好很多,拎着昂贵的名牌包包,浑身上下散发着有钱人的气息,微微染色的卷发全部拨弄到右侧,显得妩媚至极。对视了半晌,她缓缓开口,“好久不见啊,宋清杳。”
  与其较于之前也有很大的变化。
  之前每次见她,大概是因为沈明衿在场的缘故,她总是带着讨好和温柔来喊她的名字,现在喊她名字则带着生冷和鄙夷。
  更像是撕开了那层伪装,露出真正的自己。
  厌恶、恨意、还有数不清的嫌恶。
  宋清杳面无表情,“好久不见,看起来你这些时间混得还不错。”
  “谢谢。”
  阚静仪双手抱胸,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说道:“看你这状态,应该是跟沈明衿走到一起了吧?也对,他那么爱你,那么死缠烂打,你们复合也是迟早的事,不过宋清杳,你最好小心点,沈家有的是人不喜欢你,你想进沈家大门,早着呢。”
  “你这么关心我跟沈明衿的事,是因为还爱他吗?”
  一句话,切中要害。
  阚静仪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但很快又缓和过来,她是一个很讲究心理战术的人,尤其是在沈家这样的钟鼎世家里待久了,人与人之间那点事,不是靠嘴巴来说就能说得清楚和明白的。
  “那又怎样?”
  “没怎样。”她笑,“你爱他,他不爱你,很有意思。”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阚静仪平静的脸色再次露出裂痕。竭尽全力的扼制住迸发的情绪,却还是抑制不住,咬着牙说:“很得意么?”
  “一般。”
  “在你不在的日子里,是我陪着他,他发病的时候、最痛苦的时候,仍旧是我陪着他,那些日日夜夜里,只有我跟他,没有你。”
  宋清杳很平静的回复,“所以呢?”
  阚静仪一愣,不再说话了,而是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她。
  在宋清杳不在的日子里,她以朋友的身份接近沈明衿,靠近他、接近他。周围所有的人都说她配不上他,进不了沈家大门,她就辩解说道,沈家没有财阀世家的势利、无情,相反,沈玉和从不管沈明衿的私人感情,他愿意娶富家女也好,娶无权无势的女人也罢,对他们沈家来说都没有任何关系,沈家在哪里,哪里就是阶级。
  她越是辩解,就越多人嘲讽她、讥笑她异想天开。于是她拼命的照顾沈明衿,想得到他的认可,得到沈家的认可。
  但沈明衿的心硬得跟石头一样,发病发得最厉害的时候,嘴里仍旧喊得是宋清杳的名字,整夜整夜不睡觉,就坐在桌前给宋清杳写信,一大堆的信,上面就只有三个字:我爱你。又或者是:快回来。
  他疯了。
  她觉得他再这么下去,疯是迟早的事。
  所以在他发病出现幻觉,又坐在桌前写信的时候,一股邪念涌上心头——都说她得不到他,都说她进不了沈家大门,都说她没资格跟沈明衿在一起,那如果,她为他付出生命呢?沈家会对她怎么样?沈明衿会不会后悔和自责?
  在那个月光斑驳的夜晚里,她从厨房拿了把刀,颤颤巍巍的走到沈明衿身后。
  因为发病的原因,他瘦了整整二十多斤,突起的肩胛骨和脊梁格外明显,看起来真的很可怜,也很蠢,为了一个女人病成这样,而她在他身边照顾了那么久,任劳任怨,活得像个佣人,他却连正眼都不瞧她。
  ——阚小姐,谢谢你的照顾。
  ——阚小姐,你可以回家了。
  ——阚静仪,你别碰我。
  听着多生分啊?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照顾他这么久,换来的只有冷漠和生疏。
  只会喊她阚小姐么?
  只会喊她的全名么?
  她低头看着他因为瘦而骨头凸起的手背,慢慢将那把刀塞到他手里,心一横,就这么把那把刀捅进自己的腹部。
  剧烈的疼痛瞬间从腹部处涌出来,热流也顺着腹部慢慢的往下蔓延,浸湿了她的裤子。紧跟着头晕目眩,整个人踉跄的倒在地上。而倒在地上的瞬间,透着月色,她看见沈明衿侧着身子,低头看着她,那双清冷明亮的眼眸里没有那分浑浊。
  他是清醒的。
  这个念头一下子闯入脑海,吓得她浑身发抖,寒意从脚底升起蔓延至全身,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她已经做出了选择,就不能再回头。伸出沾满血的手慢慢伸向他,张开嘴说:救救我。
  他没有动一下,就这么冷冰冰的看着她。
  那晚真的很冷,不是天气冷,而是一种由沈明衿带来的冷。
  她最终还是被送医院了,醒来的时候沈明雅就坐在她旁边,眼睛都哭肿了,一个劲地说她为她哥付出太多,差点都失去性命,日夜照顾他,沈家实在对不起她,她握住她的手,问她想要什么补偿?如果要钱,随便她开口。
  阚静仪看着沈明雅的眼神,觉得这小姑娘真的太天真、太好骗。
  也对,顶级豪门培养出来的千金小姐,不谙世事,纯洁得跟白纸一样。
  她觉得自己就算要个一百亿,沈家都能给她。
  但她不要钱,她要的是沈明衿。
  她跟她说,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明衿好就行,你知不知道幸好我在,如果我不在,那把刀插到他自己身上就完了。
  沈明雅听完这话,眼泪直流。
  隔了几天,沈明雅带了一枚戒指来,戴到她的手上,笑着说恭喜她。
  冰冷的戒指戴入中指的那瞬间,耀眼的宝石散发出极致的光芒。她的唇角止不住上扬,距离踏进沈家这个大门,只差临门一脚。
  其实她跟沈明衿的日常生活很平淡,他不爱接近她,也不愿意跟她亲热,更像是朋友一样相处,总之跟没在一起之前差不多,唯一的差别就是,他不再喊她阚小姐,或者阚静仪。
  至于这段关系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大概就是从宋清杳回国那天起。
  他们在酒店偶遇她的时候,他的眼神就很不对劲,灼热、震撼、惊喜。可笑的是,宋清杳好像根本没认出他。后面载车送她离开的时候,他突然吻她了,虽然只是侧脸,却令她惊喜万分,以为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终于对她动心了。
  等宋清杳下车,他又恢复了冷静与绅士。
  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直觉告诉她,沈明衿的异样,是因为宋清杳。
  其实她一直没有问过沈明衿的前女友是谁,没问过那个让他一直念念不忘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因为那段时间沈家对这个女人、对这个名字十分忌讳,有关于她的一切都被禁止提起,以至于她也不敢问。
  后来通过沈明雅,她终于知道了那个女人是谁——就是宋清杳。
  那时,她才恍然大悟,明白为什么一开始她能够在宋清杳的家门口外遇见喝得酩酊大醉的沈明衿、为什么他会对她家里的慷慨相助,一切都是因为爱屋及乌,因为她是她的同学,所以他可以毫无顾忌的出手帮忙。而她却以为他对她的好,都是出自真心。
  真可笑。
  她爱他爱到这个地步,甚至不惜拿出性命来博取他的同情,他都不曾爱过她一分。
  凭什么啊?
  凭什么宋清杳什么都没做,就让沈明衿念念不忘这么多年,即便她脱光了站在他跟前,他都没有任何欲望。
  “你真的能够接受沈明衿跟我在一起过?真的能够接受他也曾爱过我这件事?”
  宋清杳表情很淡然,“你们之前不是都快结婚了吗?那个时候,我有来阻止你们吗?阚静仪,感情是两个人的事,你情我愿,那就可以玩玩,如果其中一个人没想法,那另外一个人想怎么玩都玩不起来,你没必要追问我到底接不接受他跟你的感情史,因为目前,我就只是想玩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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