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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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牙在水井边洗了一篮子的枣儿,端到房间里给柳霄吃。
  虽然柳金枝把柳霄从黄师道家接了回来,但柳霄刻苦依旧,每日基本把自己关在房里练习。
  倒是傅霁景趁着休沐时会常过来走走。
  今日也是一样。
  大概是上次柳金枝毫不犹豫的选择,让二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虽然没有宣之于口,却是心照不宣。
  “柳娘子。”傅霁景从马车里走下来,眉眼带笑,“今日秋意甚浓,我听说城外有一处枫林不错,不如去看看?”
  “好啊。”
  春日有春游,秋日自然就有秋游。
  宋朝文士或是百姓都爱秋日游野,观赏枫林,山川,或是清澈小溪,享受秋意笼罩四野时的惬意。
  所以在他们出城门的时候,周围还有不少人与他们是同一个方向。
  大家都很高兴,议论纷纷。
  柳金枝掀开帘子往外面望了一望,眼见出了汴京城,外头青山层林尽染,很是好看。
  “诶,二郎君你看。”
  柳金枝像是发现了什么惊喜似的。
  傅霁景也凑过来一点,借着柳金枝的手,与她观赏同一片景色。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傅霁景神色温柔,“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柳金枝却是一笑,再
  指了指某处。
  “我想让你看的是那个。”
  纤白玉指指向的是一艘小舟,舟上坐了个老叟,撑杆子坐在舟头,正伸手往河里摸索着什么。
  片刻后,揪出一串深亮绿色的水生植物,茎叶枝蔓上还挂着如同牛头角一样,外壳紫黑的果子。
  傅霁景眨眨眼,疑惑道:“这是什么?”
  “是菱角。”
  柳金枝让杏安停车,带着傅霁景走到河边看那老叟继续捞菱角。
  不过说来也巧,这捞菱角的的老叟,居然就是那天柳金枝在御园金明池见到的,那个替人钓鱼做鱼生的老叟。
  “这么巧?”柳金枝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您老人家生意涉及的领域还挺广。”
  老叟见着柳金枝和傅霁景这回又站在一块,也是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道:
  “郎君,第二次见面,不如给娘子买些菱角吃?”
  傅霁景虽然耳尖发烧似的红了,却也掏出银子递过去,道:“捡一些新鲜的吧。”
  “您放心,老朽刚捞上来的,必然都是新鲜的。”
  一面说着,一面又从河里捞了不少深色水生植物,带起一连串密密麻麻的菱角。
  麻利地摘下、洗净、装篮子,也不递给柳金枝,只递给傅霁景,还道:
  “郎君替娘子拿稳些。”
  看起来不是第一次做男女的生意。
  柳金枝笑道:“老人家,这回可带了锅碗、调料?”
  老叟直起腰,指着路边一个小摊儿。
  “那个便是。”
  傅霁景道了一声谢,又取出一些银子递给老叟。
  温和道:“算是佐料钱。”
  老叟笑的见牙不见眼:“多谢郎君,多谢娘子。”
  傅霁景拎着菱角走在柳金枝身边,问:“娘子要做什么菜?”
  “菱角的吃法甚多,郎君想吃什么?”
  这个问法,就好似上次吃榆钱槐花一样。
  上回他不知,羞愧的是,这回他同样不知。
  于是清俊秀雅的郎君摇摇头,不好意思道:“我不知道,还请娘子指教。”
  “自然是煎炸煮烤样样都行。”柳金枝指了指菱角,“你瞧,这些菱角外壳紫黑,显然是成熟老菱角,炒比生剥更好吃。”
  “难怪白居易说:‘嫩剥青菱角,浓煎白茗芽。’,原来是这个道理。”
  傅霁景失笑。
  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
  如今他也算是得窥真意了。
  不过就是因为菱角要嫩剥,才显得他们手上的老菱角不好处理。
  傅霁景上手试了试,不出意外差点扎破了手。
  现今念再多赞颂菱角美味的诗,都没办法帮他把菱角剥开了。
  他只好苦笑一声:“娘子,这……”
  柳金枝哈哈一笑,顺手拿起食摊上的菜刀,对着菱角底部切一刀,再两侧各切一刀,用拇指顶住凹处,用力一掰,就能开壳见肉。
  其实做法很简单。
  但柳金枝打量了一下傅霁景白皙纤长的手指。
  这双手天生就适合用来握笔,而不是操刀。
  柳金枝便换了蒜瓣给他:“喏,剥这个吧。”
  傅霁景想要动手,又意识到自己宽大的袖子会很麻烦,正要把蒜瓣放下来挽起袖子,却见柳金枝已经抬起手。
  柔软纤细的指尖按压在长袖上,动作细致又贴心地将长袖尽数挽到小臂上方。
  左手挽完,不等柳金枝开口,傅霁景就主动换了身位,将右手凑了上去。
  娴熟又默契,好似这一幕曾发生过很多次。
  二人相视一笑。
  杏安:……
  他本来也想去帮忙的。
  不过就目前看来,他这一趟跟着出来,最大的作用大概就是当个车夫。
  他默默仰头望天。
  唉,命苦。
  磨好芥籽粉,剥好蒜瓣和菱角,柳金枝开火炒菜。
  为了祛除菱角的涩味,保持生脆,需得冷水时就让菱角下锅,加少许盐焯水三分钟,再捞出沥干。
  紧接着烧辣锅底,热油炒爆蒜瓣,加入豆瓣酱炒出红油,倒入菱角翻炒至微黄。
  此时抽出柴禾转为小火,依次倒入生抽、料酒、盐,撒芥籽粉炒匀。
  “二郎,来尝下味道。”
  柳金枝喊道。
  傅霁景上前两步,用竹箸夹了一块儿菱角肉放进嘴里,细细品味过后,笑道:
  “微辣提鲜,外脆内嫩,要是有碗米饭相配,就更好了。”
  谁知话音刚落,那舟上老叟就高声喊道:“郎君,老朽有饭,你买吗?”
  傅霁景哈哈一笑,干脆利落拿出银子在老叟面前晃了晃:“要三碗。”
  老叟更高兴了,笑道:“郎君真大方!”
  傅霁景放下银钱,杏安去盛饭。
  当然,此行出来游玩是为了乐趣,并不是为了吃饱。
  三个人就着一盘菜说说笑笑吃完,就接着坐上马车上路,往下一处景色怡人的地方去了。
  但凡是在外头野游过久的,都要买些吃食。
  所以有人嗅到商机,就会沿途支一些小摊兜售小食。
  秋日里的吃食,无外乎是枣、莲、蟹、茄子(落苏)一类。
  哦,对了,还有一类,便是栗子。
  宋朝人吃栗子可是很出名的,由此还专门有个名词,叫做“雷公栗”。
  因为宋朝人吃栗子时,会把栗子架在火上烤,一边烤一边涮油,看着栗子在火上噼里啪啦地炸开,其响声如雷,就叫雷公栗。
  卖雷公栗的人很多,油香混杂着栗子香飘的漫山遍野都是。
  傅霁景见柳金枝的视线一瞬不错,就叫停马车,去买了一些回来。
  栗子他还是会剥的。
  用心剥了两三个,托在手帕里递给柳金枝。
  柳金枝捻着一个吃了。
  口感糯糯的,有一股栗子的甜香,以及油香,因为有的地方烤糊了,还有一点淡淡的糊味。
  但总体味道不错。
  柳金枝还要再捻第二粒的时候,忽然发现傅霁景用的这帕子上,居然还绣了几瓣五叶竹。
  这么好的绣工,一看就不是出自常人之手。
  “这帕子的纹样真好看。”柳金枝弯弯眉眼,“是谁替郎君准备的?”
  “是我母亲。”
  傅霁景眉眼温和。
  柳金枝眨了眨眼。
  话说回来,她与傅霁景相识已久,只知道他家是世代清流,父亲、祖父皆是当朝官员,倒不知母亲与祖母如何。
  “傅夫人手艺精巧,定然蕙心兰质。”
  柳金枝道。
  “我母亲确实如此,她出身于琅琊王氏,是家中才女,自小就能吟诗作对,也精通针织女红。”
  “在嫁入傅家之后,听府中老人说,母亲与父亲经常诗词唱和,弹琴谱曲,很是惬意。”
  柳金枝眨眨眼:“那郎君祖母呢?”
  傅霁景回想了一下,道:“我祖母出身于太原王氏,家中资产雄厚,却从不纵容族人,反而严苛守礼。”
  “嫁与祖母后,祖母在家中编修书册,也常与祖父商量研讨。书房之中,堆满了祖母与祖父的书籍,连落脚的位子都没有。”
  柳金枝咂舌。
  那这样说起来,傅家哪里是世代清流?这明明是世代状元。
  而且上下几代都是才子佳人的配置。
  怎么傅霁景就……
  柳金枝抿了抿唇,说:“可是傅郎君,我只会做菜,不会作诗。”
  傅霁景闻言怔了下,反应过来后勾唇微笑:“嗯,我知道,但这样就很好,何必要两个人都会作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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