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之主 第91节
在虫丝的拉扯下,李伴峰的左手慢慢摊开了。
手里不是随身的钥匙,是一只手套,手套上放着一枚锈红色的丹药。
老太太想用虫丝把丹药卷起来,虫丝刚碰到锈丹,锈迹迅速在虫丝上蔓延。
蔓延速度之快,让李伴峰都感到惊讶,比锈丹腐蚀铁烟盒的速度还要快。
锈丹这么克制虫丝?
这真是意外之喜。
左臂上的虫丝很快锈断了,李伴峰拿着锈丹,在身上迅速滚了一圈。
锈斑在所有虫丝上蔓延,强韧的虫丝迅速变得松脆,李伴峰迅速挣脱了虫丝。
虫茧里的三个人头也把虫丝咬断了。
不咬断不行,锈迹爬上了虫丝,差点钻进他们嘴里。
三个头颅吐出丝线,冲着李伴峰一块扑了过来。
这次李伴峰有了防备,就地翻滚,躲开了丝线,回手用铁尺刺进了男子的太阳穴。
男子放声哀嚎,另外两个头也感知到了痛楚,跟着男子一起哀嚎。
李伴峰再一抬手,把锈丹扔进了虫茧。
三颗人头表情同时扭曲,感知到了难忍的剧痛,一并缩回了虫茧。
不多时,年轻的小媳妇,人头从虫茧里伸了出来,俊美的脸上锈迹斑斑。
有那么一瞬间,李伴峰真想把这虫茧抱进随身居,把魂魄喂给娘子,再看看铜莲花能炼用尸体出个什么东西。
可犹豫片刻,李伴峰还是走了。
这三条虫子到底什么状况,李伴峰还不知道,万一锈丹无法制服他们,李伴峰很可能要留在这和他们作伴。
这就是新地。
李伴峰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开荒三天,六个人会死了五个!
李伴峰没再多想,全力跑回余家寨。
走到一棵硕大的榕树之下,忽见树冠一阵颤动,又有一团丝线坠落到了眼前。
李伴峰急速后退,躲开了丝线,一身冷汗窜了出来。
那三条虫子追来了?
锈丹不灵了?
树冠之上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不是老太太,也不是那年轻的小媳妇。
“我的孩子只想陪你玩一会,你为什么要伤了他们?”
一张中年女子的脸,从树冠之中钻了出来。
这是那三条虫子的母亲?
沙!沙!沙!
浓密的树叶作响,一条硕大的身躯在树叶之间游动。
李伴峰改变方向,他想绕过这棵树。
轰隆!
一声闷响,女子从树上掉落下来。
她有一张人脸,也有一颗人头。
但她没有脖子,人头后面,是肥硕臃肿的翠绿身躯。
这是一条绿色的蠕虫,趴在地上,比李伴峰还高了一大截的蠕虫。
“别走啊,留下来,做我的孩子吧。”
蠕虫的身上荡起阵阵波纹,朝着李伴峰爬了过来。
第72章 蓑蛾夫人
九点多钟,余男带着众人来到了余家寨。
老朱赶紧出去迎接,等众人进了余家寨,老朱说起了李七的事情。
“七爷来了?”余男闻言大喜,“他在什么地方?”
“他说要去林子里转转,走了七八个钟头了。”
余男面带忧色,她不明白李伴峰为什么敢一个人在新地乱闯。
王雪娇道:“掌柜的,你要是担心,咱们就去林子里找找。”
余男摇头道:“新地太凶险,就这么贸然去了,别说是找人,能不能活着回来都两说,李七是旅修,他认得回来的路,先等等再说。”
一等又是两个钟头,众人连赶了两天的路,难忍困乏,都睡着了。
余男睡不着,正在木屋外边来回踱步,忽见一穿着燕尾服的中年男子来到面前,摘下头上的礼帽,朝着余男行了一礼。
“请问,是余家布行的余掌柜么?”
余男一怔,她不认识这人。
男子笑道:“鄙人是私家侦探达·博伊恩斯。”
明明是本地人,怎么起了个外国名字?
“侦探?”余男上下打量了一番,“你来我余家寨有何贵干?”
“来找一个人,他叫李伴峰。”
“我不认得这人,你到别处问问。”余男下了逐客令。
达博伊恩斯没打算要走:“别处都问过了,这块新地上没有几家寨子,只有你这里,昨天有过访客。”
余男面带笑容,心跳却骤然加速。
从这位私家侦探的话语里,余男收获了两个关键信息。
第一个信息:他找的李伴峰,很可能就是李七。
第二个信息:他能判断出昨天余家寨来过访客,这证明他有某种特殊的技法。
他来到这里,已经认定了李伴峰在这里。
余男不打算和他多废话:“达博什么斯侦探,这里真不认识这个叫李伴峰的人,天色这么晚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情,我们这里就不多留你了。”
达博伊恩斯笑道:“既然余掌柜说起了,我这里还真就有点别的事情,
我是个胆小的人,不太敢走夜路,余掌柜要是不介意,我能不能在宝方借宿一晚?”
余男收去笑容道:“我介意,余家寨从来不留宿外人。”
达博伊恩斯笑容不改:“不留宿也没关系,能不能请我喝杯茶。”
余男捏着烟杆道:“今天井里不出水,没水也就没法泡茶。”
达博伊恩斯还是不肯走:“我向余掌柜要支烟抽,总可以吧?”
呼~
余男吐出一口烟雾:“侦探先生,这口烟够你抽么?”
烟雾围着达博伊恩斯转了几圈。
这是来自烟修的警告。
达博伊恩斯戴上了礼帽,耸耸眉毛道:“余掌柜,你这是要动武么?”
“是!”插在烟杆上的女士香烟变得明亮了许多,飞洒的烟灰落在达博伊恩斯的身上。
达博伊恩斯拍打了一下身上的烟灰,神情有些无奈:“余掌柜,你这么做可不太明智。”
烟灰就这么被打落了。
这个私家侦探的修为显然在余男之上。
余男拿出了匕首,对准了自己的掌心:“这是余家寨,我是这块地方的主人!”
她拿匕首,不是为了和私家侦探搏斗,而是为了让自己流血。
她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可不是单纯一句警告。
她的血能唤醒这块土地上的一些生灵,这些生灵能要了达博伊恩斯的命。
达博伊恩斯长年在新地开荒,自然明白其中的玄机,这种情况下,显然不能继续纠缠下去。
他伸出双手,双掌微微下压:“余掌柜,不要动怒,鄙人告辞了。”
说完,达博伊恩斯退出了余家寨所在的范围。
但他没有走远,他绕着余家寨的两行木屋走了几十圈,在周围的树木上留下了一张又一张蜘蛛网。
余男知道这些蛛网是用来对付李伴峰的。
可知道也没用,达博伊恩斯的活动范围不在余家寨之内,出了余家寨,余男根本不是他对手。
余男紧张的看向了丛林深处,她不知道李伴峰什么时候能回来。
此前她恨不得能立刻见到李伴峰。
现在她倒希望李伴峰千万不要出现。
达博伊恩斯坐在一棵树下,拿出一把口琴,对余男道:“我和李伴峰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缘分,我相信这缘分没有中断,我相信他今晚一定会回来。”
余男冷笑一声,面带讥讽的说道:“你没有洋鬼子的种,说话的时候,为什么非要拿着洋鬼子的腔调?”
达博伊恩斯微笑道:“余掌柜,绅士不论血统,风度不分国界,不要想用你刻薄的语言来激怒我,这对我没有用,
另外还要提醒你一句,李伴峰今晚一定会出现,如果他是你的心上人,你就在这里等着他,或许这是你能见他的最后一面。”
说完,达博伊恩斯拿着口琴,吹奏了起来。
手里不是随身的钥匙,是一只手套,手套上放着一枚锈红色的丹药。
老太太想用虫丝把丹药卷起来,虫丝刚碰到锈丹,锈迹迅速在虫丝上蔓延。
蔓延速度之快,让李伴峰都感到惊讶,比锈丹腐蚀铁烟盒的速度还要快。
锈丹这么克制虫丝?
这真是意外之喜。
左臂上的虫丝很快锈断了,李伴峰拿着锈丹,在身上迅速滚了一圈。
锈斑在所有虫丝上蔓延,强韧的虫丝迅速变得松脆,李伴峰迅速挣脱了虫丝。
虫茧里的三个人头也把虫丝咬断了。
不咬断不行,锈迹爬上了虫丝,差点钻进他们嘴里。
三个头颅吐出丝线,冲着李伴峰一块扑了过来。
这次李伴峰有了防备,就地翻滚,躲开了丝线,回手用铁尺刺进了男子的太阳穴。
男子放声哀嚎,另外两个头也感知到了痛楚,跟着男子一起哀嚎。
李伴峰再一抬手,把锈丹扔进了虫茧。
三颗人头表情同时扭曲,感知到了难忍的剧痛,一并缩回了虫茧。
不多时,年轻的小媳妇,人头从虫茧里伸了出来,俊美的脸上锈迹斑斑。
有那么一瞬间,李伴峰真想把这虫茧抱进随身居,把魂魄喂给娘子,再看看铜莲花能炼用尸体出个什么东西。
可犹豫片刻,李伴峰还是走了。
这三条虫子到底什么状况,李伴峰还不知道,万一锈丹无法制服他们,李伴峰很可能要留在这和他们作伴。
这就是新地。
李伴峰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开荒三天,六个人会死了五个!
李伴峰没再多想,全力跑回余家寨。
走到一棵硕大的榕树之下,忽见树冠一阵颤动,又有一团丝线坠落到了眼前。
李伴峰急速后退,躲开了丝线,一身冷汗窜了出来。
那三条虫子追来了?
锈丹不灵了?
树冠之上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不是老太太,也不是那年轻的小媳妇。
“我的孩子只想陪你玩一会,你为什么要伤了他们?”
一张中年女子的脸,从树冠之中钻了出来。
这是那三条虫子的母亲?
沙!沙!沙!
浓密的树叶作响,一条硕大的身躯在树叶之间游动。
李伴峰改变方向,他想绕过这棵树。
轰隆!
一声闷响,女子从树上掉落下来。
她有一张人脸,也有一颗人头。
但她没有脖子,人头后面,是肥硕臃肿的翠绿身躯。
这是一条绿色的蠕虫,趴在地上,比李伴峰还高了一大截的蠕虫。
“别走啊,留下来,做我的孩子吧。”
蠕虫的身上荡起阵阵波纹,朝着李伴峰爬了过来。
第72章 蓑蛾夫人
九点多钟,余男带着众人来到了余家寨。
老朱赶紧出去迎接,等众人进了余家寨,老朱说起了李七的事情。
“七爷来了?”余男闻言大喜,“他在什么地方?”
“他说要去林子里转转,走了七八个钟头了。”
余男面带忧色,她不明白李伴峰为什么敢一个人在新地乱闯。
王雪娇道:“掌柜的,你要是担心,咱们就去林子里找找。”
余男摇头道:“新地太凶险,就这么贸然去了,别说是找人,能不能活着回来都两说,李七是旅修,他认得回来的路,先等等再说。”
一等又是两个钟头,众人连赶了两天的路,难忍困乏,都睡着了。
余男睡不着,正在木屋外边来回踱步,忽见一穿着燕尾服的中年男子来到面前,摘下头上的礼帽,朝着余男行了一礼。
“请问,是余家布行的余掌柜么?”
余男一怔,她不认识这人。
男子笑道:“鄙人是私家侦探达·博伊恩斯。”
明明是本地人,怎么起了个外国名字?
“侦探?”余男上下打量了一番,“你来我余家寨有何贵干?”
“来找一个人,他叫李伴峰。”
“我不认得这人,你到别处问问。”余男下了逐客令。
达博伊恩斯没打算要走:“别处都问过了,这块新地上没有几家寨子,只有你这里,昨天有过访客。”
余男面带笑容,心跳却骤然加速。
从这位私家侦探的话语里,余男收获了两个关键信息。
第一个信息:他找的李伴峰,很可能就是李七。
第二个信息:他能判断出昨天余家寨来过访客,这证明他有某种特殊的技法。
他来到这里,已经认定了李伴峰在这里。
余男不打算和他多废话:“达博什么斯侦探,这里真不认识这个叫李伴峰的人,天色这么晚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情,我们这里就不多留你了。”
达博伊恩斯笑道:“既然余掌柜说起了,我这里还真就有点别的事情,
我是个胆小的人,不太敢走夜路,余掌柜要是不介意,我能不能在宝方借宿一晚?”
余男收去笑容道:“我介意,余家寨从来不留宿外人。”
达博伊恩斯笑容不改:“不留宿也没关系,能不能请我喝杯茶。”
余男捏着烟杆道:“今天井里不出水,没水也就没法泡茶。”
达博伊恩斯还是不肯走:“我向余掌柜要支烟抽,总可以吧?”
呼~
余男吐出一口烟雾:“侦探先生,这口烟够你抽么?”
烟雾围着达博伊恩斯转了几圈。
这是来自烟修的警告。
达博伊恩斯戴上了礼帽,耸耸眉毛道:“余掌柜,你这是要动武么?”
“是!”插在烟杆上的女士香烟变得明亮了许多,飞洒的烟灰落在达博伊恩斯的身上。
达博伊恩斯拍打了一下身上的烟灰,神情有些无奈:“余掌柜,你这么做可不太明智。”
烟灰就这么被打落了。
这个私家侦探的修为显然在余男之上。
余男拿出了匕首,对准了自己的掌心:“这是余家寨,我是这块地方的主人!”
她拿匕首,不是为了和私家侦探搏斗,而是为了让自己流血。
她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可不是单纯一句警告。
她的血能唤醒这块土地上的一些生灵,这些生灵能要了达博伊恩斯的命。
达博伊恩斯长年在新地开荒,自然明白其中的玄机,这种情况下,显然不能继续纠缠下去。
他伸出双手,双掌微微下压:“余掌柜,不要动怒,鄙人告辞了。”
说完,达博伊恩斯退出了余家寨所在的范围。
但他没有走远,他绕着余家寨的两行木屋走了几十圈,在周围的树木上留下了一张又一张蜘蛛网。
余男知道这些蛛网是用来对付李伴峰的。
可知道也没用,达博伊恩斯的活动范围不在余家寨之内,出了余家寨,余男根本不是他对手。
余男紧张的看向了丛林深处,她不知道李伴峰什么时候能回来。
此前她恨不得能立刻见到李伴峰。
现在她倒希望李伴峰千万不要出现。
达博伊恩斯坐在一棵树下,拿出一把口琴,对余男道:“我和李伴峰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缘分,我相信这缘分没有中断,我相信他今晚一定会回来。”
余男冷笑一声,面带讥讽的说道:“你没有洋鬼子的种,说话的时候,为什么非要拿着洋鬼子的腔调?”
达博伊恩斯微笑道:“余掌柜,绅士不论血统,风度不分国界,不要想用你刻薄的语言来激怒我,这对我没有用,
另外还要提醒你一句,李伴峰今晚一定会出现,如果他是你的心上人,你就在这里等着他,或许这是你能见他的最后一面。”
说完,达博伊恩斯拿着口琴,吹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