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在与千年前一模一样的琴声里,崔桃微笑着死去了。她好像又看到了那大片大片的雪花,落在皇女的肩上。
姜既望按着琴弦,一动也不动。
她想,夫子,这结出来的果子果然是很甜美的。
为这甜美,她甘心受它枯萎带来的一切苦痛。
“牧首大人!”
少女和大黑鸟蹦蹦跳跳地一起跑进来,拉住她的手摇晃,“您别吃这个了——饭都凉了!钱城主家里烤羊肉来着,咱们一起去吃吧!”
姜既望站起身,摸摸谢挚的头,道:
“好。”
第104章 江兰
钱进荣家里猎得了一头珍稀的金蹄角羊,很肥大的一只,即便供给他全家人吃也仍然有许多富余,钱进荣便赶忙叫钱德发去牧首府里请谢挚来一起吃。
他很喜欢谢挚——一切天资出众的少年他都统一平等地喜欢;作为城主,他心里以为这些孩子是雍部乃至大荒未来的希望,是珍贵的幼苗,需要每个大人的保护,以使他们好好地长大成为栋梁。
钱进荣乐意翘着胡子微笑着看每一个大荒孩子都去中州学艺,这是他极大的骄傲和光荣——那可是中州!将有潜力的孩子们尽力送到中州去,这是多么大的一件功劳呵!
在这之外,他喜欢谢挚也是因为她的活泼可爱与好品行,他儿子的关系跟他不大好,总是跟他别着脸,因此谢挚一到来府上,他便觉得院子里格外亮堂。
“顺便的,再请一下牧首大人,知道么?”
他低低地教钱德发,“当然,牧首大人若能来,那是顶好不过的了;但倘若她不肯,你也万不可强请——我听说中州人不怎么喜欢咱们大荒的烤羊,觉得这太膻气了一些。”
对姜既望,他觉得自己已经是跟她很熟悉了,而且钱进荣也很同情姜既望的丧妻,而愿意使她尽量地开心热闹一些——这不再是出于对上司和王上的谄媚和奉承,而是出于真诚的友谊。
不知道牧首大人心里怎样看待他,可他已将牧首大人悄悄地看作朋友,并且划分到了“大荒同胞”的阵营。
“得啦,爹!”
钱德发皱着眉甩落他的手,“我知道!”
他和他的父亲一样精明,可他还更加聪灵自尊一些,这使他看不起父亲的点头哈腰。
“嘿,这小子……!”
摸着小黑胡子,钱进荣只能无奈地笑了一下,心想,孩子大了,总是要有一段时间叛逆的!他应当更看开一些。
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他扭着圆胖的身子追出门去,“德发!”
“干什么?”钱德发住了脚。
“是这样——”
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钱进荣这才一边擦着汗一边朝儿子挪过去,先咳嗽了一声,然后将声音压得低低的,“对于小挚,你怎么看待呢?”
“怎么看待?”
钱德发莫名其妙地重复了一遍,“小挚当然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心好,天赋高,修为也没得说。没有她,我们全都得死在金乌梦里!她——”
钱德发忽然住了嘴。
他眨着眼睛看了一会父亲,极快地明白了钱进荣的暗示,这下脸却一下子全红了。
“爹!”
他羞恼地,近乎有些生气地对钱进荣低喊,“熄了你的心思!小挚她——小挚她是喜欢女孩子的!”
在刚见到谢挚的时候,他的确感到过一阵心旌摇动——漂亮可爱的姑娘是谁都要忍不住爱慕的,何况谢挚的性情又是那么合他心意:真挚,纯粹,勇敢且又开朗;但在后来的相处里,他已经从交谈中知道谢挚更倾心女孩子一些,虽然失落,但也自此便打消了自己隐隐的愿望,而只是专心地与谢挚做朋友。
“哦!原来是这样……”
钱进荣恍然大悟,重重地点了点头。
小挚喜欢女孩子?嗯,趁小,尽早弄明白自己到底喜欢小伙还是姑娘,是很好的!他已经不自觉地在心中开始翻检一个无形的名单,希望能给谢挚找出来一个可靠而又般配的少女,做媒人来说一下亲——按大荒的习俗,谢挚的年龄确实已经该说亲了。
过了好一会儿,仍旧没有想到定西城里到底有谁可以与谢挚般配,钱进荣才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很是可惜地说:“可惜我没有女儿哟,要不然——”他一定得毛遂自荐一番不可!
“爹!”钱德发生气了。
钱德发去牧首府叫谢挚了,钱进荣回府去亲自监督烤羊的工作,时不时还要挽起袖子自己上手来翻烤一番,在已经泛起焦糖色的香脆羊肉上划开道道口子,再细细地抹上浓蜂蜜,用香料和果蔬填满了烤羊的肚子,以使羊肉更加入味和吸收油腥。
意外之喜——牧首大人竟然与谢挚一起来到!
钱进荣的心和小胡子一起颤动起来,他撂下烤羊,袖子都没往下解便小跑着去迎接姜既望进门,激动地垂首喊了一声:“牧首大人!”而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话虽然那样嘱咐儿子,但其实他半点没奢想牧首大人能够亲自登门,他知道姜既望是个典型的中州人——文雅而又客气,什么话都存在心里,而面上不露一点风声;而且,姜既望是怕吵闹而爱清静的。
他已经料想到姜既望会怎样温和而委婉地拒绝自己的邀请,但她居然真的来了!这让矮胖的中年人几乎喜悦得发了慌,立在院子里手足无措,呆了一会才想起来要待客。
拿出大荒人特有的豪爽热情,他决心今天要让牧首大人吃得走不动才能算自己周到尽心,“大人,里面请!——酒已经都备好了!”
钱进荣的妻子也出来迎接姜既望,她是一个粗大健壮的大荒女人,甚至比钱进荣还高出一个头。
“牧首大人,您这真是太瘦了一点!”
她真心实意地拉住姜既望的胳膊,完全没看到钱进荣对她使劲使眼色——他知道姜既望不怎么喜欢跟人肢体接触,“看,您的背像纸片一样薄!”
接着很惋惜地看谢挚,“小挚也是!脸小得跟朵花儿似的,还没我一个巴掌大!”
谢挚在旁惭愧地缩了缩肩膀,但同时也很庆幸她没有说自己矮——她非常不喜欢别人说她矮。
“这样,您今天一定得好好吃一顿,尝尝我们大荒的东西!”
很骄傲的,她领着姜既望往里面走,“我跟您说,恐怕就连人皇陛下也吃不到我们这烤羊吧!”
钱进荣急得发了汗,眼睛只盯着牧首大人的脸瞧——昆仑神山呀,眼前的这位可正是人皇陛下的姑母!
但姜既望只是笑着点了点头,温和地附和她,“是吃不到呢。我们中州人没有口福。”
入了座钱进荣才想起来自己忘了请葡萄藤大人,“啊呀”一声站起来,“我忘了没请蒲大人过来!——唉唉,牧首大人一来,我给高兴傻了!”
“钱城主,我去吧!”谢挚自告奋勇,“我去帮您请蒲大人——我跟小葡萄熟!”
钱德发很想陪她一起去,但又不太敢——从金乌梦出来之后,蒲存敏又恢复了之前不理人的冷冰冰模样,让他不敢接近;而那位葡萄藤大人呢,又是出了名的眼里只有徒弟。
火鸦表示自己愿与谢挚一起同去,它喜欢跟谢挚呆在一起。
走之前,谢挚悄悄地拉拉牧首大人的衣袖,“大人,您给我留块肉好不好?一点就行!”多的她也不贪心,但她真的很想尝尝这道烤羊——这是大荒的名菜,白象氏族里吃不起,因此她还没有吃过。
“好。”
更像只小狗了……姜既望失笑,“都给你留着,怎么样?别担心,快去吧。”
。
蒲存敏反反复复地在心里排练预演着自己将要说的话,一边默背一边在庭中徘徊,正在专心致志之时,紫衣女人便出来了。
好像脑子里那些诚恳的句子忽然都被人给绞断了似的,蒲存敏呆呆地住了口。
……师父可真好看。
今天太阳很好,蔚蓝的晴空里没有一丝云彩,蒲江兰没有戴面纱,懒洋洋地走过来,“阿蒲!”
作为植物修出的大能,即便如今是人身,*但蒲江兰也很喜欢晒太阳;每逢晴日,她必定要出来沐浴一会阳光,现在就正是她出来晒太阳的时间。
“师父。”蒲存敏低下头去。
“昨天我让你给牧首大人送的果子都送到了么?噢对了,你的行囊还要再收拾一番——毕竟是去中州,什么都尽量备上的好。阿蒲,我跟你说,去了中州之后不要被吓破了胆气,该怎么样,还就怎么样,以你的资质,即便是在中州也不差!……”
念念叨叨地嘱咐完一大通,蒲江兰觉得有点奇怪——阿蒲今天反常地沉默,对她的话没有应声。
“怎么了,阿蒲?”
蒲江兰顿时便紧张地拉住徒弟的手,“谁欺负你了?还是别的什么?——告诉师父,师父给你出气去!”
她忘记了蒲存敏是大荒有名的天才,定西城里极少有人能够“欺负”她。
姜既望按着琴弦,一动也不动。
她想,夫子,这结出来的果子果然是很甜美的。
为这甜美,她甘心受它枯萎带来的一切苦痛。
“牧首大人!”
少女和大黑鸟蹦蹦跳跳地一起跑进来,拉住她的手摇晃,“您别吃这个了——饭都凉了!钱城主家里烤羊肉来着,咱们一起去吃吧!”
姜既望站起身,摸摸谢挚的头,道:
“好。”
第104章 江兰
钱进荣家里猎得了一头珍稀的金蹄角羊,很肥大的一只,即便供给他全家人吃也仍然有许多富余,钱进荣便赶忙叫钱德发去牧首府里请谢挚来一起吃。
他很喜欢谢挚——一切天资出众的少年他都统一平等地喜欢;作为城主,他心里以为这些孩子是雍部乃至大荒未来的希望,是珍贵的幼苗,需要每个大人的保护,以使他们好好地长大成为栋梁。
钱进荣乐意翘着胡子微笑着看每一个大荒孩子都去中州学艺,这是他极大的骄傲和光荣——那可是中州!将有潜力的孩子们尽力送到中州去,这是多么大的一件功劳呵!
在这之外,他喜欢谢挚也是因为她的活泼可爱与好品行,他儿子的关系跟他不大好,总是跟他别着脸,因此谢挚一到来府上,他便觉得院子里格外亮堂。
“顺便的,再请一下牧首大人,知道么?”
他低低地教钱德发,“当然,牧首大人若能来,那是顶好不过的了;但倘若她不肯,你也万不可强请——我听说中州人不怎么喜欢咱们大荒的烤羊,觉得这太膻气了一些。”
对姜既望,他觉得自己已经是跟她很熟悉了,而且钱进荣也很同情姜既望的丧妻,而愿意使她尽量地开心热闹一些——这不再是出于对上司和王上的谄媚和奉承,而是出于真诚的友谊。
不知道牧首大人心里怎样看待他,可他已将牧首大人悄悄地看作朋友,并且划分到了“大荒同胞”的阵营。
“得啦,爹!”
钱德发皱着眉甩落他的手,“我知道!”
他和他的父亲一样精明,可他还更加聪灵自尊一些,这使他看不起父亲的点头哈腰。
“嘿,这小子……!”
摸着小黑胡子,钱进荣只能无奈地笑了一下,心想,孩子大了,总是要有一段时间叛逆的!他应当更看开一些。
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他扭着圆胖的身子追出门去,“德发!”
“干什么?”钱德发住了脚。
“是这样——”
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钱进荣这才一边擦着汗一边朝儿子挪过去,先咳嗽了一声,然后将声音压得低低的,“对于小挚,你怎么看待呢?”
“怎么看待?”
钱德发莫名其妙地重复了一遍,“小挚当然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心好,天赋高,修为也没得说。没有她,我们全都得死在金乌梦里!她——”
钱德发忽然住了嘴。
他眨着眼睛看了一会父亲,极快地明白了钱进荣的暗示,这下脸却一下子全红了。
“爹!”
他羞恼地,近乎有些生气地对钱进荣低喊,“熄了你的心思!小挚她——小挚她是喜欢女孩子的!”
在刚见到谢挚的时候,他的确感到过一阵心旌摇动——漂亮可爱的姑娘是谁都要忍不住爱慕的,何况谢挚的性情又是那么合他心意:真挚,纯粹,勇敢且又开朗;但在后来的相处里,他已经从交谈中知道谢挚更倾心女孩子一些,虽然失落,但也自此便打消了自己隐隐的愿望,而只是专心地与谢挚做朋友。
“哦!原来是这样……”
钱进荣恍然大悟,重重地点了点头。
小挚喜欢女孩子?嗯,趁小,尽早弄明白自己到底喜欢小伙还是姑娘,是很好的!他已经不自觉地在心中开始翻检一个无形的名单,希望能给谢挚找出来一个可靠而又般配的少女,做媒人来说一下亲——按大荒的习俗,谢挚的年龄确实已经该说亲了。
过了好一会儿,仍旧没有想到定西城里到底有谁可以与谢挚般配,钱进荣才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很是可惜地说:“可惜我没有女儿哟,要不然——”他一定得毛遂自荐一番不可!
“爹!”钱德发生气了。
钱德发去牧首府叫谢挚了,钱进荣回府去亲自监督烤羊的工作,时不时还要挽起袖子自己上手来翻烤一番,在已经泛起焦糖色的香脆羊肉上划开道道口子,再细细地抹上浓蜂蜜,用香料和果蔬填满了烤羊的肚子,以使羊肉更加入味和吸收油腥。
意外之喜——牧首大人竟然与谢挚一起来到!
钱进荣的心和小胡子一起颤动起来,他撂下烤羊,袖子都没往下解便小跑着去迎接姜既望进门,激动地垂首喊了一声:“牧首大人!”而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话虽然那样嘱咐儿子,但其实他半点没奢想牧首大人能够亲自登门,他知道姜既望是个典型的中州人——文雅而又客气,什么话都存在心里,而面上不露一点风声;而且,姜既望是怕吵闹而爱清静的。
他已经料想到姜既望会怎样温和而委婉地拒绝自己的邀请,但她居然真的来了!这让矮胖的中年人几乎喜悦得发了慌,立在院子里手足无措,呆了一会才想起来要待客。
拿出大荒人特有的豪爽热情,他决心今天要让牧首大人吃得走不动才能算自己周到尽心,“大人,里面请!——酒已经都备好了!”
钱进荣的妻子也出来迎接姜既望,她是一个粗大健壮的大荒女人,甚至比钱进荣还高出一个头。
“牧首大人,您这真是太瘦了一点!”
她真心实意地拉住姜既望的胳膊,完全没看到钱进荣对她使劲使眼色——他知道姜既望不怎么喜欢跟人肢体接触,“看,您的背像纸片一样薄!”
接着很惋惜地看谢挚,“小挚也是!脸小得跟朵花儿似的,还没我一个巴掌大!”
谢挚在旁惭愧地缩了缩肩膀,但同时也很庆幸她没有说自己矮——她非常不喜欢别人说她矮。
“这样,您今天一定得好好吃一顿,尝尝我们大荒的东西!”
很骄傲的,她领着姜既望往里面走,“我跟您说,恐怕就连人皇陛下也吃不到我们这烤羊吧!”
钱进荣急得发了汗,眼睛只盯着牧首大人的脸瞧——昆仑神山呀,眼前的这位可正是人皇陛下的姑母!
但姜既望只是笑着点了点头,温和地附和她,“是吃不到呢。我们中州人没有口福。”
入了座钱进荣才想起来自己忘了请葡萄藤大人,“啊呀”一声站起来,“我忘了没请蒲大人过来!——唉唉,牧首大人一来,我给高兴傻了!”
“钱城主,我去吧!”谢挚自告奋勇,“我去帮您请蒲大人——我跟小葡萄熟!”
钱德发很想陪她一起去,但又不太敢——从金乌梦出来之后,蒲存敏又恢复了之前不理人的冷冰冰模样,让他不敢接近;而那位葡萄藤大人呢,又是出了名的眼里只有徒弟。
火鸦表示自己愿与谢挚一起同去,它喜欢跟谢挚呆在一起。
走之前,谢挚悄悄地拉拉牧首大人的衣袖,“大人,您给我留块肉好不好?一点就行!”多的她也不贪心,但她真的很想尝尝这道烤羊——这是大荒的名菜,白象氏族里吃不起,因此她还没有吃过。
“好。”
更像只小狗了……姜既望失笑,“都给你留着,怎么样?别担心,快去吧。”
。
蒲存敏反反复复地在心里排练预演着自己将要说的话,一边默背一边在庭中徘徊,正在专心致志之时,紫衣女人便出来了。
好像脑子里那些诚恳的句子忽然都被人给绞断了似的,蒲存敏呆呆地住了口。
……师父可真好看。
今天太阳很好,蔚蓝的晴空里没有一丝云彩,蒲江兰没有戴面纱,懒洋洋地走过来,“阿蒲!”
作为植物修出的大能,即便如今是人身,*但蒲江兰也很喜欢晒太阳;每逢晴日,她必定要出来沐浴一会阳光,现在就正是她出来晒太阳的时间。
“师父。”蒲存敏低下头去。
“昨天我让你给牧首大人送的果子都送到了么?噢对了,你的行囊还要再收拾一番——毕竟是去中州,什么都尽量备上的好。阿蒲,我跟你说,去了中州之后不要被吓破了胆气,该怎么样,还就怎么样,以你的资质,即便是在中州也不差!……”
念念叨叨地嘱咐完一大通,蒲江兰觉得有点奇怪——阿蒲今天反常地沉默,对她的话没有应声。
“怎么了,阿蒲?”
蒲江兰顿时便紧张地拉住徒弟的手,“谁欺负你了?还是别的什么?——告诉师父,师父给你出气去!”
她忘记了蒲存敏是大荒有名的天才,定西城里极少有人能够“欺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