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昂。”夏绫又看了看身上的小布袋,“那这个呢?”
“给你的呀!”宁澈真是为她操碎了心,“你现在是不饿,但今天这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呢,我给你装了几块点心,要是饿了就先拿出来垫垫。”
“阿澈,你真好。”夏绫呲牙一乐,“那我走啦?”
夏绫心里念着要抓倭贼,庄衡此时还在宫门外等着与她汇合呢。
“等会!”宁澈一把给她拽回来,他还有话没说完,“出去之后千万别逞能,听庄衡的指挥,无论遇到什么事别自己往上冲,交给锦衣卫处理,一定不要受伤。答应我?”
夏绫觉得他啰嗦,连连点头:“知道啦,爹。”
宁澈气得想要揍她。
“阿澈,那我走啦?”
夏绫牵着狗跑出去两步,可宁澈却又追上来了。
“乔乔,我想了想,要不还是跟你一块去吧。”
“我的万岁爷,你快省省吧。”夏绫把他往后推,“我就是带铃铛出去找找线索,能不能找得到还两说呢,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再说了,你要是去了,还得再分几个人手顾着你,你就在这好好等消息吧。”
夏绫牵了牵宁澈的衣袖,示意他安心。她自己牵着狗一路跑去,在要出日精门时,又回过身,用力朝广场上的人招了招手,冲他笑了一下。
宁澈目送着那个身影消失在门外,摇摇头,无奈又有些失落的扯了下唇角。
他也是有一身功夫在的。从前在南边,他的身手一点都不比庄衡差。那时身边无人知道他皇太子的身份,单靠一身真本事引的军营中许多人乐意与他称兄道弟,那是他人生中最为恣意与热血的一段日子。
可现在,他往哪一摆,倒都成了个添乱的了。
哎。宁澈自嘲的笑笑。
罢了,回去等消息吧。
入夏之后,天亮的早,夏绫同庄衡返回到吟春楼时,才不过五更天,但夜色已然淡了许多。
有几人上前对庄衡抱拳行礼,他们虽只着便服,但看其身段,夏绫便知是在此处潜藏了一夜的锦衣卫。
此时站在吟春楼外,夏绫才堪知昨夜事发之地的全貌。目之所及是这楚馆的一处堆积杂物的地方,木箱竹筐还有麻袋等物林林总总堆积了有丈许高。原本这处杂物堆是有桐油布盖住的,但昨夜锦衣卫为追捕贼寇,油布已被尽数掀开,其下堆积的杂物自然曝露了出来。
这杂物堆恰在云湘昨夜所处的那间花房外侧。那房间本是通透构造,前有隔扇风门可由吟春楼内直入,后有推拉移门通向院外,可由于外头景致实在不佳,那移门便也就成了摆设,只做墙用。从杂物堆顶再往上头看,还有一人多高的距离,便是二楼的木栈梯,昨夜贼人就是从那处翻越下来落到杂物堆上的。
庄衡站在夏绫身边道:“昨日我们的人追到此处时,看见那黑夜翻过阑干跃了下去,但再追至杂物堆时,便不见其踪迹了。”
夏绫点头道:“庄大人,那咱们要找线索的话,便得从这杂物堆顶上找起了。”
夏绫摸了摸铃铛的狗头,从小竹篓里拿了一个肉干喂给它。她把狗绳交到庄衡手中:“庄大人,你领着铃铛上去吧。”
庄衡略显生疏的牵过狗绳。这大狗他并不陌生,往日在宫中也见过几回,但那毕竟是皇上的爱宠,并没有如何亲近过。如今要与这狗共事,庄衡很难如皇上或者夏绫那样,能亲昵的去摸摸狗头。他依旧一身指挥使的凛然,拽了拽狗绳。
小铃铛的脸蛋子在狗绳的牵动下颤了颤,它缩着脖子看了庄衡一眼,没动地方。
夏绫蹲下身推了推它:“铃铛,你还在等什么,快跟庄大人去呀!”
谁知小铃铛又往夏绫身边蹭了蹭,哼哼唧唧的撒起娇来了。
夏绫无奈的发现,这狗东西别看平日在宫里作威作福的,那全都是仗着宁澈的人势。现在一下子到了陌生的地方,这家伙居然怕了。
还真是指望不上。
夏绫悲催的呼了口气,撸起两边的袖子道:“没事庄大人,看我的。”
她牵起狗,气势汹汹的走向杂物堆,撩袍子就要自己往上爬。
庄衡眉头拧了起来:“夏姑娘,您慢着些。”
夏绫豪爽的摆了摆手:“庄大人,您千万别拿我当外人,我今天就是来帮忙的,您可劲用我。”
庄衡僵硬的笑了一下:“夏姑娘多虑了,臣是怕您伤着,在陛下面前不好交代。”
“……”
夏绫真不知庄衡这样的耿直究竟是好是坏。
但她心里有股劲较起来了,今天既然来了,就得发挥她应有的作用!
铃铛见夏绫要往上爬,自然是跟着她一块,狗子以为夏绫是要带它上去玩的,欢脱了不少。四条腿着地的优势在此时就显现出来了,小铃铛拿出了在宫里钻假山的劲儿,三步并两步,嗖嗖爬了上去。
夏绫这用两条腿走路的,就远不如狗灵活了。她将自己的袍脚系在腰上,手脚并用,颤颤巍巍的向上爬去。
爬到一半时,夏绫有些露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叠的并不规整,就没有一个稳稳当当能落脚的地方。她两手攀着一只麻袋的一角,脚踩在一个木板箱的窄边上,试探着用了用力,可不小心左脚一个打滑,踩空了出去。
夏绫吓坏了,整个人趴在半腰上,不敢再动弹。可她却忽而感觉到,有股力道稳稳的托住了脚掌。
夏绫回头往下看,见庄衡正在她下首,一只手托住了她左脚的鞋底。
“庄大人,脏……”
庄衡却一贯的面无波澜:“借我的力,往上。”
夏绫不太好意思,犹豫了一瞬。庄衡却不是爱纠结的人,伸手往上一使力,将她往上托了一步。
夏绫跟只猴子一样蜷在不上不下处,再想回头看时,却见庄衡已大步从她身边跨过,直着身子没两步就登到了最顶。
这属实是有些侮辱人了。
庄衡回过身来往下看:“您能自己再往上挪一步吗?”
夏绫吭了一声,战战兢兢的又往上蹭了一步。
然后,夏绫都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被庄衡抓住了双肩上的衣服,像只小鸡仔一样被拎上了最顶。
夏绫真是很没面子,她忽然有些想念宁澈,至少他温柔。
庄衡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并无一句废话:“夏姑娘,接*下来要拜托您了。”
夏绫在并不规整的堆顶上艰难的站稳,脚下几个软塌塌放的麻袋装的应该是些女人用的衣料,每走一步都很虚浮。
“铃铛,过来!”
夏绫喊了一声,小铃铛却没搭理她,在墙角不知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了兴趣,翘着尾巴一甩一甩。
“哎呀,你别玩了。”夏绫有点急,过去把狗绳牵过来,想强行把狗子拽走,“先过来干点正事,一会再玩。”
可狗子却梗脖子犯了倔,咬住夏绫的裤腿拽了拽,说什么也不走。
夏绫气得掐起来腰。
狗子在刨的地方是一处角落,这里楼体凹进去一块,麻袋并没有靠着墙,而是形成了一条狭小的通道。
“铃铛,你要是再不听话,就再别想吃肉了!”
“等等。”庄衡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夏绫身后。
他走近那条小通道,蹲下身朝里看了看,而后俯下身将一条手臂探下去,在通道四壁摸了摸。
收回手时,他的指尖沾了一些褐色的污垢。
庄衡将手指凑近鼻子闻了闻,眉目霎时冷峻。
他看向夏绫:“是血。”
【作者有话说】
小铃铛:宝宝认生,得我妈领着才能干活
第61章 胡同追击
◎“小乔公公,你挺猛啊。”◎
线索发现的很偶然,庄衡立刻找人来将杂物堆都挪开。
夏绫牵着狗同庄衡站在一处,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庄大人,太奇怪了。那条通道过于狭小,我这么瘦,想要钻下去都费劲,根本不是能容一个成年男子藏身的。可贼寇若不曾藏身于那处,那他从二楼跃下之后还能藏哪去,这血又怎么解释?”
庄衡心中也有同样的疑惑。那条小空隙,锦衣卫排查时已有看到,但由于空间过于狭小,过早排除掉了倭寇藏身于此的可能。
东西很快被挪开,这堆杂物下层是叠了三层的木箱,再往上便是并不规整的麻袋。及至此时,人们方很清楚的看到,在麻袋与木箱交接的地方,有很明显的挣扎痕迹。那人是从麻袋堆中拼力钻出了一条缝隙,一串残留下的血迹分外明显。
夏绫不由嘟囔了句:“这哪是人啊,是泥鳅吧……”
庄衡的眼神锐利如鹰隼:“夏姑娘,接下来还拜托您多出力。”
夏绫点头:“铃铛,咱们去看看。”
小铃铛毕竟是条猎犬,骨子里所刻着的搜寻本能,在此时被点醒了血脉。底层的几只木箱中放的是些胭脂水粉,香气四溢,那贼寇身上必有沾染,再加上其身上又有血腥味,猎犬识别起来便更加容易。
“给你的呀!”宁澈真是为她操碎了心,“你现在是不饿,但今天这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呢,我给你装了几块点心,要是饿了就先拿出来垫垫。”
“阿澈,你真好。”夏绫呲牙一乐,“那我走啦?”
夏绫心里念着要抓倭贼,庄衡此时还在宫门外等着与她汇合呢。
“等会!”宁澈一把给她拽回来,他还有话没说完,“出去之后千万别逞能,听庄衡的指挥,无论遇到什么事别自己往上冲,交给锦衣卫处理,一定不要受伤。答应我?”
夏绫觉得他啰嗦,连连点头:“知道啦,爹。”
宁澈气得想要揍她。
“阿澈,那我走啦?”
夏绫牵着狗跑出去两步,可宁澈却又追上来了。
“乔乔,我想了想,要不还是跟你一块去吧。”
“我的万岁爷,你快省省吧。”夏绫把他往后推,“我就是带铃铛出去找找线索,能不能找得到还两说呢,你就把心放肚子里吧。再说了,你要是去了,还得再分几个人手顾着你,你就在这好好等消息吧。”
夏绫牵了牵宁澈的衣袖,示意他安心。她自己牵着狗一路跑去,在要出日精门时,又回过身,用力朝广场上的人招了招手,冲他笑了一下。
宁澈目送着那个身影消失在门外,摇摇头,无奈又有些失落的扯了下唇角。
他也是有一身功夫在的。从前在南边,他的身手一点都不比庄衡差。那时身边无人知道他皇太子的身份,单靠一身真本事引的军营中许多人乐意与他称兄道弟,那是他人生中最为恣意与热血的一段日子。
可现在,他往哪一摆,倒都成了个添乱的了。
哎。宁澈自嘲的笑笑。
罢了,回去等消息吧。
入夏之后,天亮的早,夏绫同庄衡返回到吟春楼时,才不过五更天,但夜色已然淡了许多。
有几人上前对庄衡抱拳行礼,他们虽只着便服,但看其身段,夏绫便知是在此处潜藏了一夜的锦衣卫。
此时站在吟春楼外,夏绫才堪知昨夜事发之地的全貌。目之所及是这楚馆的一处堆积杂物的地方,木箱竹筐还有麻袋等物林林总总堆积了有丈许高。原本这处杂物堆是有桐油布盖住的,但昨夜锦衣卫为追捕贼寇,油布已被尽数掀开,其下堆积的杂物自然曝露了出来。
这杂物堆恰在云湘昨夜所处的那间花房外侧。那房间本是通透构造,前有隔扇风门可由吟春楼内直入,后有推拉移门通向院外,可由于外头景致实在不佳,那移门便也就成了摆设,只做墙用。从杂物堆顶再往上头看,还有一人多高的距离,便是二楼的木栈梯,昨夜贼人就是从那处翻越下来落到杂物堆上的。
庄衡站在夏绫身边道:“昨日我们的人追到此处时,看见那黑夜翻过阑干跃了下去,但再追至杂物堆时,便不见其踪迹了。”
夏绫点头道:“庄大人,那咱们要找线索的话,便得从这杂物堆顶上找起了。”
夏绫摸了摸铃铛的狗头,从小竹篓里拿了一个肉干喂给它。她把狗绳交到庄衡手中:“庄大人,你领着铃铛上去吧。”
庄衡略显生疏的牵过狗绳。这大狗他并不陌生,往日在宫中也见过几回,但那毕竟是皇上的爱宠,并没有如何亲近过。如今要与这狗共事,庄衡很难如皇上或者夏绫那样,能亲昵的去摸摸狗头。他依旧一身指挥使的凛然,拽了拽狗绳。
小铃铛的脸蛋子在狗绳的牵动下颤了颤,它缩着脖子看了庄衡一眼,没动地方。
夏绫蹲下身推了推它:“铃铛,你还在等什么,快跟庄大人去呀!”
谁知小铃铛又往夏绫身边蹭了蹭,哼哼唧唧的撒起娇来了。
夏绫无奈的发现,这狗东西别看平日在宫里作威作福的,那全都是仗着宁澈的人势。现在一下子到了陌生的地方,这家伙居然怕了。
还真是指望不上。
夏绫悲催的呼了口气,撸起两边的袖子道:“没事庄大人,看我的。”
她牵起狗,气势汹汹的走向杂物堆,撩袍子就要自己往上爬。
庄衡眉头拧了起来:“夏姑娘,您慢着些。”
夏绫豪爽的摆了摆手:“庄大人,您千万别拿我当外人,我今天就是来帮忙的,您可劲用我。”
庄衡僵硬的笑了一下:“夏姑娘多虑了,臣是怕您伤着,在陛下面前不好交代。”
“……”
夏绫真不知庄衡这样的耿直究竟是好是坏。
但她心里有股劲较起来了,今天既然来了,就得发挥她应有的作用!
铃铛见夏绫要往上爬,自然是跟着她一块,狗子以为夏绫是要带它上去玩的,欢脱了不少。四条腿着地的优势在此时就显现出来了,小铃铛拿出了在宫里钻假山的劲儿,三步并两步,嗖嗖爬了上去。
夏绫这用两条腿走路的,就远不如狗灵活了。她将自己的袍脚系在腰上,手脚并用,颤颤巍巍的向上爬去。
爬到一半时,夏绫有些露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叠的并不规整,就没有一个稳稳当当能落脚的地方。她两手攀着一只麻袋的一角,脚踩在一个木板箱的窄边上,试探着用了用力,可不小心左脚一个打滑,踩空了出去。
夏绫吓坏了,整个人趴在半腰上,不敢再动弹。可她却忽而感觉到,有股力道稳稳的托住了脚掌。
夏绫回头往下看,见庄衡正在她下首,一只手托住了她左脚的鞋底。
“庄大人,脏……”
庄衡却一贯的面无波澜:“借我的力,往上。”
夏绫不太好意思,犹豫了一瞬。庄衡却不是爱纠结的人,伸手往上一使力,将她往上托了一步。
夏绫跟只猴子一样蜷在不上不下处,再想回头看时,却见庄衡已大步从她身边跨过,直着身子没两步就登到了最顶。
这属实是有些侮辱人了。
庄衡回过身来往下看:“您能自己再往上挪一步吗?”
夏绫吭了一声,战战兢兢的又往上蹭了一步。
然后,夏绫都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被庄衡抓住了双肩上的衣服,像只小鸡仔一样被拎上了最顶。
夏绫真是很没面子,她忽然有些想念宁澈,至少他温柔。
庄衡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并无一句废话:“夏姑娘,接*下来要拜托您了。”
夏绫在并不规整的堆顶上艰难的站稳,脚下几个软塌塌放的麻袋装的应该是些女人用的衣料,每走一步都很虚浮。
“铃铛,过来!”
夏绫喊了一声,小铃铛却没搭理她,在墙角不知是被什么东西吸引了兴趣,翘着尾巴一甩一甩。
“哎呀,你别玩了。”夏绫有点急,过去把狗绳牵过来,想强行把狗子拽走,“先过来干点正事,一会再玩。”
可狗子却梗脖子犯了倔,咬住夏绫的裤腿拽了拽,说什么也不走。
夏绫气得掐起来腰。
狗子在刨的地方是一处角落,这里楼体凹进去一块,麻袋并没有靠着墙,而是形成了一条狭小的通道。
“铃铛,你要是再不听话,就再别想吃肉了!”
“等等。”庄衡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夏绫身后。
他走近那条小通道,蹲下身朝里看了看,而后俯下身将一条手臂探下去,在通道四壁摸了摸。
收回手时,他的指尖沾了一些褐色的污垢。
庄衡将手指凑近鼻子闻了闻,眉目霎时冷峻。
他看向夏绫:“是血。”
【作者有话说】
小铃铛:宝宝认生,得我妈领着才能干活
第61章 胡同追击
◎“小乔公公,你挺猛啊。”◎
线索发现的很偶然,庄衡立刻找人来将杂物堆都挪开。
夏绫牵着狗同庄衡站在一处,问出了心中的疑惑:“庄大人,太奇怪了。那条通道过于狭小,我这么瘦,想要钻下去都费劲,根本不是能容一个成年男子藏身的。可贼寇若不曾藏身于那处,那他从二楼跃下之后还能藏哪去,这血又怎么解释?”
庄衡心中也有同样的疑惑。那条小空隙,锦衣卫排查时已有看到,但由于空间过于狭小,过早排除掉了倭寇藏身于此的可能。
东西很快被挪开,这堆杂物下层是叠了三层的木箱,再往上便是并不规整的麻袋。及至此时,人们方很清楚的看到,在麻袋与木箱交接的地方,有很明显的挣扎痕迹。那人是从麻袋堆中拼力钻出了一条缝隙,一串残留下的血迹分外明显。
夏绫不由嘟囔了句:“这哪是人啊,是泥鳅吧……”
庄衡的眼神锐利如鹰隼:“夏姑娘,接下来还拜托您多出力。”
夏绫点头:“铃铛,咱们去看看。”
小铃铛毕竟是条猎犬,骨子里所刻着的搜寻本能,在此时被点醒了血脉。底层的几只木箱中放的是些胭脂水粉,香气四溢,那贼寇身上必有沾染,再加上其身上又有血腥味,猎犬识别起来便更加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