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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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华在屋里听见声儿,抄起门口立着的大扫帚就追了出来!吓得王大嫂妈呀一声撒丫子就跑了!
  安华拎着扫帚冲着她的背影喊,“有多远给我滚多远!下次要是再给我闺女介绍这歪瓜裂枣的玩意儿!老娘就去撕烂你的嘴!!”
  气死了!
  安华把扫帚重新扔在墙边,拍了手上粘的土,一转身就对上了身后女儿怯怯懦懦的眼神。
  女儿叫林秀秀,长得小小的一个,一副发育不良的样子,已经是十八岁的大姑娘了,看着像是个没发育的初中生,此时站在那,眼神躲闪的看着安华,冻疮还没好全的手指搓着自己的衣角,嘴唇上下开合半天才挤出一句微弱的祈求,“妈,可不可以不要让我嫁人?”
  安华迈步进了屋里,“你想要不嫁人也行,但你这么大的姑娘,总不能老是在家里呆着吧?”
  林秀秀一听有希望,赶紧说道,“我能干很多活!我真的可以干很多活,我可以去外面,我可以去城里打工赚钱!供养弟弟,孝顺爸妈!只求妈不要让我嫁人!”
  安华嘴里发出刺耳的一声“嗤”,“你一个啥也不会的小姑娘出去能赚到几个钱,别到时候被人家给卖了你还不知道。这样吧,你从现在开始就去给我上学,听说现在的大学生啊,赚的钱可多了,你弟弟的脑袋瓜子是够呛,但我养了你们两个这么久,总不能白养吧,你们两个总得有一个出息出息,让我这脸上有光。”
  不等林秀秀再说拒绝的话,安华直接拍板决定,“就这么说定了,从明天起你就开始给我回学校里去读书!”
  林秀秀脑子有点懵,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结果,但总归她是高兴的,只要不让她嫁人,怎么都好说!
  第七十三章 重男轻女的妈妈(3)
  儿子林宝根上学去了不在家,丈夫常年在外面打工,公婆已经去世,娘家也不在一个村子里,所以家里边就只有安华和林秀秀两个人。
  眼看着到中午了,林秀秀自动自觉的进厨房做饭,安华把她赶了出来,让她回屋读书去,午饭她来做。
  看着林秀秀不可置信外加胆怯的眼神,安华故作不耐,“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给我读出个名堂来,不然我花钱供你读书,你以为很好玩吗?你要是不想读书趁早说!不读书只能早早嫁人了!”
  林秀秀一听立马就跑了,“我马上去读书!”
  看着孩子吓得差点被摔倒,安华直皱眉头,林秀秀常年受原主的压迫,一时半会儿的还真改不了她的性子。
  想到下午就要回来的林宝根,安华更加头疼,那可真是一个熊孩子,没有礼貌,没有教养,干啥啥不成,吃啥啥没够,学习啥也不是!
  后来上大学是原主死皮赖脸,又求人又给钱,才让他擦边儿进了一个不知名的大学,一天天的他老大天都得老二!感觉全世界都得围着他转,都是让原主给惯的!
  反观林秀秀,因为原主一直对她很是严厉,稍有不对的地方就是非打即骂,导致这孩子过于的懂事,和林宝根比起来,那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当然林秀秀是天上的。
  林秀秀从小学习就好,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原主就不让她上学了,开始让她在家干活,安心准备嫁人,任凭林秀秀怎么哭求,老师一次次的来家里和原主谈话都没有得到她的松口。
  原主觉得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没有用,还不如早点找个条件好的婆家嫁了生儿育女,还能攒下点彩礼钱,拉拨她弟弟一把,早点赚钱给她弟弟娶媳妇儿。
  那时候林秀秀也就才十四五岁,原主就已经在给她找人家相亲了,还是人家村里有人说孩子太小了,这个年纪结婚那就是犯法,这才让原主歇了心思,这不刚一满十八岁原主就又找了媒人。
  林秀秀喜欢读书,喜欢学习,既然这样,安华就让她去读书,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在什么时候都适用,有了知识,心里就有了底气,就有了在这个世界上立足的根本,常年受压迫的林秀秀心里就缺少底气,现在安华就让林秀秀把底气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样她心里才能安稳。
  原主和丈夫两个人在村里开了一家小超市,丈夫外出打工,原主自己在家照看超市,带着孩子,生活还算可以,最起码吃喝不愁,养两个孩子还是养得起的。
  有人要问了,这样的家庭为什么原主要压榨自己的女儿呢。
  安华觉得这应该和原主的原生家庭脱离不了关系,她在自己家里的地位和现在的林秀秀一样,从小就被妈妈教育,作为姐姐要爱护弟弟,照看弟弟,什么事情都帮着弟弟。
  到了她这教育自己孩子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她已经完全被原生家庭同化,觉得这样是正确的,并不觉得自己为弟弟全身心的付出有什么错,反而觉得女儿要是不为家里的儿子付出,那就是大错特错!
  就算现在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原主还是在拿着家里的钱去填补弟弟,安华在原主的记忆里看到,去年弟弟结婚的时候,她还往家里拿了三万块钱,结婚之前男方过彩礼的时候还给拿了四万,再往前找,那就更不用说了,大事小情的,买房子买车,原主都没少给拿钱。
  注意是拿不是借,这笔钱,她就是给弟弟的,不用还了。
  她家里开的超市也不大,卖点日用百货啥的,顾客就是这一个村子里的人,一天的营业额没有多少,一年纯收入六万都是顶天了,原主这么几万几万的往娘家拿,家里的存款也不剩啥了。
  这还多亏了原主的丈夫在外面打工,往家里拿钱,不然家里开着超市还没有钱花,可就闹了大笑话了。
  中午安华拿了一块猪肉出来,做了很大一份只有瘦肉的红烧肉,炒了一盘青菜,一道紫菜蛋花汤,配上白花花的米饭,一桌丰盛的午餐准备好,一荤一素一汤两个人吃足够了。
  做好饭,安华把林秀秀叫了出来,林秀秀看着这丰盛的一餐都惊呆了,这实在不像原主平时的标准。
  这种吃饭规格只有在林宝根在家的时候才有,并且那一份红烧肉全都给他吃,她自己是没有资格吃的,就连原主自己也不会吃,弄得家里好像很穷一样,
  安华当做没有看见她的讶异,盛好饭之后就坐了下来,一筷子接着一筷子的往碗里夹菜,见林秀秀还站着不动,安华催促道,“坐下吃饭啊,愣着干嘛?”
  “哦哦哦”
  林秀雄晕晕乎乎的坐下来,手里捧着碗白米饭,只敢对着自己面前的青菜伸筷子。
  安华看她那样,夹了几块红烧肉到她碗里,她特意用的瘦肉,林秀秀从小就不能吃肥肉,吃一点本能的就会呕吐,有一次原主好不容易善心大发,给了她一点肉吃,结果林秀秀刚把肉吃进嘴里,就一下子吐了,气的原主给她好一顿揍,再也不许她吃了。
  林秀秀受宠若惊,“谢谢妈,我不爱吃肉,留着给弟弟吧。”
  “让你吃就吃,哪来那么多废话,他都吃了多少了还吃,看他胖的!也该减减肥了,你吃你的,不用管他!”
  安华都这么说了,林秀秀只能乖乖的低头夹起碗里的瘦肉放进嘴里,那一瞬间的美味难以形容!原来妈妈做饭这么好吃!她以前怎么没有注意到!
  吃完了饭,林秀秀主动要去洗碗,被安华拦了下来,把她赶回屋里去读书,林秀秀看着妈妈三七二十一把桌子收拾干净,按照往常的收拾顺序,现在应该去扫地了,她这边笤帚还没拿起来,安华就一把抢了过来,把她强行推进了屋里,“你现在主要任务就是学习,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其他的活都不用你干!”
  林秀秀的小身板被安华轻轻松松就推进屋里,把门一关,林秀秀还是没有反应过来。
  今天妈这是怎么了?自从王媒婆来过之后就变得有点奇怪?难道是说,被王媒婆说的话气着了?
  这可不像她。
  林秀秀坐到自己的小床边,拿出自己保存很好的初中课本复习起来,不管妈妈说的让她上学是真是假,万一是真的呢,她不想放弃。
  第七十四章 重男轻女的妈妈(4)
  到了下午的放学时间,还是小学生的林宝根回来了。
  “妈!今天有没有什么好吃的!我饿了!”
  小胖墩儿手里甩着书包,跑起步来肚子上的肉都一颤一颤的,紧身的衣服根本包裹不住他圆滚滚的肚皮,肚子朝前挺着,露出个尖尖。
  安华手里拿着锅铲挥舞着,“吃吃吃!就知道吃!作业写了吗你!”
  小胖墩今年才十岁,还没有那么多的坏心思,只是个被宠惯坏了的小孩子,妈妈吼他,他也不害怕,反而挺起了自己的小肚子,梗着脖子犟回去,“今天老师没有留作业,我不用写!妈!我饿了!我要吃肉!”
  “你看你都胖成啥样了还吃!没有作业?我怎么不信!隔壁的刘小花和你是一个班的,我现在就去问问老师留没留作业!”
  安华作势就要趴上墙头,叫隔壁院里差不多同时间回到家的刘小花,林宝根一看他妈来真格的,赶紧拉住她的袖子,“妈,我这不是想吃完饭再写吗?我现在饿的都没有力气了,妈你别叫她!到时候她又该和老师告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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