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第1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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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牡丹五味杂陈。
  云景理解她们,已经让她惊喜,没想到东兴竟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
  这东兴,也是个不错的人,只是她更喜欢云景。
  牡丹被评为“花国状元”,而“花国榜眼”叫姓凌,因为擅长跳舞,身形娇小,有“小赵飞燕”之称,大家都管她叫凌飞燕。
  之前,看到牡丹在报纸上发表对云景的爱慕,引来诸多关注,她便不甘示弱,也在报纸上发文,说爱慕云景。
  结果跟她一样做的,不止她一个,而云景并未回复她们。
  这不就显得她比不上牡丹?
  凌飞燕对云景不满,这几日都不愿意去买《新小说报》了。
  她不识字,但之前会买了报纸,让别人读给她听,现在她不买,自个儿去茶楼听。
  一家茶楼的老板是她的入幕之宾,非常稀罕她,因而在茶楼留了个包厢,只给她用。
  今日,凌飞燕又去茶楼听故事。
  《一个士兵》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感人的故事。
  比如尤斯塔斯所在的部队里,一个士兵的智力有缺陷,傻乎乎的,谈吐行为都像小孩子。
  这个士兵的父母,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们寄来很多东西,恳求部队里的人帮忙照顾这个士兵。
  尤斯塔斯他们都很照顾他,有一次遇到危险,尤斯塔斯还为了救他受伤。
  但后来,这人的存在被一个长官发现,那长官用糖果哄骗这个人,让这人背着炸药,去了敌方阵地。
  这人什么都不懂,他给了尤斯塔斯一颗糖,满脸笑容地做了一个很多很多的动作,说他以后会有很多糖,然后开开心心地离开了。
  尤斯塔斯再没有见过他,因为他被炸成了碎片。
  凌飞燕听完哭得不行,哭完就骂云景太过分。
  为啥要让这人死?
  她代入这人的父母想一想,心都要碎了!
  等看到那个害死了这个士兵的长官因为打了胜仗被嘉奖,她更是浑身难受。
  凌飞燕在心里骂了云景一通,然后就听到说书先生说他要读东兴的文章:“众所周知,东兴跟云景不对付,也不知道今日,他会不会又要找云景的麻烦。”
  凌飞燕坐直身体,打算好好听一听。
  然后她就一字不落,将东兴的文章全都听了。
  听完,她哭得更厉害。
  之前她是为别人哭,现在却是为自己哭。
  她出身贫苦,在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卖到青楼,当时民国还未成立。
  因为年纪小,那时的她什么都不懂,就整日练舞,浑浑噩噩地学伺候人的本事。
  她曾不止一次对客人动心,然而那些人都嫌弃她。
  后来,她就不会随便动心了,只惦记男人的钱。
  她觉得自己很有本事,能让一群男人给她花钱,但现在,她就是想哭。
  还是东兴好,比云景好了太多。
  东兴的文章引起不少关注,很多文人开始讨论束胸,开始讨论那些在年幼无知的时候,就被卖到烟花之地的女子。
  还有很多人打算写文章,像东兴一样,对这种压迫女性的行为进行批判。
  东兴本人,却在认真写被他写文章批评过的《一个士兵》。
  桑景云在晚饭前,写完了今天的任务。
  她带着谭峥泓下楼吃饭,发现谭峥泓这会儿,瞧着总算正常了一些。
  今天一下午,谭峥泓什么都没干,一直在盯着她看,这会儿总算是回神了!
  桑景云知道,自己是做不到谭峥泓这样,满心满眼是另一个人的。
  但她喜欢别人满心满眼都是自己。
  她喜欢谭峥泓现在的样子。
  上辈子她是留守儿童,很少有人关心她,而谭峥泓,他是个擅长关心别人的人。
  桑景云给谭峥泓夹了一块肉。
  谭峥泓喜出望外,然后问:“桑小姐,我能给你夹菜吗?”他一直觉得夹菜这个行为有些过于亲密,以至于不敢这么做。
  桑景云点了头,然后她的碗就满了。
  在桑家人震惊的目光里,桑景云把菜扔到谭峥泓的碗里:“我吃不下这么多。”
  “嗯嗯。”谭峥泓喜滋滋地吃着桑景云扔回来的菜。
  谭峥泓这天,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家的,毕竟他一路上,都在想桑景云的事情。
  一直到见到自己父亲,他才猛然间回过神。
  原来他已经回家了……谭峥泓有点失落。
  谭大盛见状有些不乐意:“你这是什么表情?整日去桑家就算了,还嫌弃你爹我来了?呵,你天天去桑家,也没见你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谭峥泓闻言轻哼一声:“谁说我没讨了桑小姐的欢心?”
  第119章 英文版准备印刷
  谭大盛听到谭峥泓的话有些吃惊:“你什么意思?”
  谭峥泓很高兴:“爹, 我成为桑小姐的男朋友了!桑小姐说,我们现在是以结婚为目的在交往,也就是说, 将来我们会结婚!”
  谭大盛听完有些无奈。
  他儿子和桑景云相处,主动权全在桑景云, 他儿子竟然还很乐呵。
  算了,若非他儿子是这样的人, 不一定能讨桑景云的欢心。
  如果桑景云是个普通小姑娘,自己儿子这么上赶着, 谭大盛说不定会有意见, 但桑景云是云景。
  桑景云还不到二十岁!
  他们这些做生意的, 纵然现在有钱,遇上点什么事情, 得罪个人, 可能就一切成空,什么都没有了。
  这也是他一心钻营, 想要个官职的原因。
  但桑景云不一样, 桑景云写的书, 会一直在那里。
  百年后,应该没人记得谭家,但肯定有很多人知道“云景”。
  云景要是个男的,他贴钱都愿意把女儿嫁给对方, 云景是个女的, 他更是愿意让儿子把云景娶回家。
  “你小子运气不错。”谭大盛开口。
  桑景云是个运气好的, 他这个儿子也一样。
  要是他儿子运气不好,又哪能认识云景?
  “那是!”谭峥泓激动地点头。
  云景先生都喜欢他呢!他现在自信心膨胀。
  谭大盛笑眯眯地看着儿子,又摸出一张庄票:“给你一百块钱, 你拿去给你的桑小姐买礼物。”
  谭峥泓挥挥手道:“爹,不用了,桑小姐刚还了我五千银元,我不缺钱!”
  这段时间,《无名诀》再版的版税和《真假千金》出版的版税,都已经给到桑景云手上。
  之前《无名诀》只出了两万册,这次再版又是两万册,再加上《真假千金》出了四万册……桑景云拿的版税,已经够还谭峥泓。
  昨日,桑景云就把钱还了。
  谭大盛听完目瞪口呆:“你竟然还让人家还钱?你怎么想的?”
  谭峥泓道:“我也不想,但桑小姐要还。”
  桑小姐一定要还,他不敢不收。
  “算了算了,随你吧。”谭大盛挥挥手,让谭峥泓离开。
  谭峥泓却不想走,他在谭大盛面前坐下,对谭大盛道:“爹,你知道吗?桑小姐今天又夸我英俊!”
  他兴冲冲地炫耀起来。
  谭大盛在心里“呵”了一声。
  他夫人的嘴,那才叫甜。
  过些日子,他夫人就要来上海了,到时他也要在儿子面前炫耀。
  谭大盛之前没把自己的妻子带来上海,是怕不安全。
  但现在,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确定这里是安全的,他的工厂也已经开起来,那让他的妻子过来,也就没什么问题。
  谭峥泓把自己想说的话一股脑儿说出来,等说完,就道:“爹,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他转身就跑上楼。
  上楼后,谭峥泓拿出《真假千金》的翻译稿,继续看起来。
  今天下午他一直走神,耽误了工作,不如就晚上加班,把稿件给过一遍!
  他想快点整理好英文版稿件,快点出英文版的书。
  谭峥泓认真校对稿件,校对了一段时间之后,莫名想起桑景云,就开心地在房间里转悠。
  转悠几圈,意识到自己还有工作,再回来继续工作……
  这个晚上,他太过兴奋,压根睡不着,也就一晚上没睡,将《真假千金》英文版的稿件全部校对了一遍。
  这稿件已经没有问题,明天让桑小姐看一看,然后就可以送去南洋出版了!
  等等,不是明天,应该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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